昨日,廣州市紀委公佈了反腐倡廉典型中的一個案件:爲博情人歡心,廣州市藥監局原局長楊衛東因“開銷太大”而索賄、受賄40萬元,最終被查處落馬。。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1999年,楊衛東認識了某醫院婦產科醫生樑某(樑離婚獨居),並迅速打得火熱。爲與情婦盡情享樂,楊帶着樑到處遊山玩水,尋歡作樂。爲博情人歡心,楊對樑呵護備至,有求必應。
2001年中旬,樑嫌原住房環境不好,想換個新環境,楊就陪其到處看樓。樑在南海黃岐白天鵝花園看上了一套119平方米的房子,總價是46萬多元,楊衛東給了樑某10萬元付購房首期,買下了該房。
2002年上半年,楊帶着樑與南湖山莊一開發商吃飯,聽了開發商的介紹,樑在南湖山莊看中了一套房子,總價80多萬元,楊又給了樑某人民幣10萬元,樑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買了下來。
之後,楊又送給樑某10萬元買車款。樑某看上一款帕薩特小車,價錢30萬元,因現金不夠,楊就出面向某市藥監分局曾某“借錢”,曾某找人“贊助”了5萬元給楊的情婦買車。
就這樣,在短短不足3年裏,楊先後花在樑某身上近50萬元。2003年3月,一封羣衆舉報信引起廣州市紀委高度重視。經查明,楊衛東在任廣州市藥監局局長期間,涉嫌索賄、受賄人民幣25萬多元、港幣13萬元、美金8000元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03年11月15日,楊衛東因涉嫌經濟犯罪,被移送廣州市檢察機關繼續偵查,11月24日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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