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0年開始推出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今年秋天將“大變臉”,各項主要政策將作調整。
記者昨天從上海市教委瞭解到,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最近共同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並決定於今年下半年開學後正式實施。新政策在減少銀行風險的同時,讓學生得到了更多實惠。原規定整個貸款合同期間,對學生貸款利息給予50%的財政補貼;新規定是,在校期間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全部自付。原規定自學生畢業之日起即開始償還貸款本金,4年內還清;今後看就業情況在1至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此外,如果借款學生繼續攻讀學位,財政部門將繼續按在校學生實施貼息。
新的規定還擴大了借款學生的範圍,原規定借款學生只包括全日制在校高校專、本科生,今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 、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都可以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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