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法制漫談系列
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高博):日前,李某受僱於王某做個體運輸司機,一日李某在駕車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賠將李某告上法庭,李某由於家庭困難無力賠償,僱主王某又不幫忙,這種情況下李某該怎麼辦?
依據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合夥組織僱傭的人員在進行僱傭合同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其僱主是當事人。”受害人應起訴王某要求王某承擔賠償責任。如李某確實有過錯,在法庭宣判後,王某可在承擔賠償責任後向李某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