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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賴昌星『難民資格』申請案的上訴,認為他本人及其全家不具備『難民資格』。圖為在加拿大家裡的賴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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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方面與加拿大有關部門近日加緊協商,中國公安人員不久前飛抵溫哥華,准備將中國頭號在逃走私疑犯賴昌星引渡回國。
據悉,中國派出公安到加拿大,事先已得到加拿大方面許可,這也說明中加雙方在處理賴昌星案件中有了新的合作,賴昌星被遣送回中國的可能極大。
折騰了多年的福建廈門『遠華走私案』,由於主要疑犯賴昌星遠在加拿大,一直無法結案。賴昌星夫婦及其3名子女1999年8月逃到加拿大,企圖尋求政治避難或申請難民資格。中國政府一直要求加拿大方面將賴昌星夫婦遣送回中國,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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