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景宇]:
下面請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職員田永祥同志發言。請中國石油大慶石化分公司煉油廠職員王偉國作準備。
(2005-09-27 10:53:04)
[田永祥]:
聽證人:個人所得稅既是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和諧社會調整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在確定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時,應當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建議“減除標準”確定在2000元或以上的水平。主要理由如下:
一、個稅徵繳要確保納稅人的基本生活費用不被徵稅。修訂後的個稅法在確定“減除標準”時,不但要確保公民的基本生活費用不被徵稅,更要考慮普通民衆對更長遠的基本生活水平的安排和計劃有財力上的支持和保證。
國際通行的個稅立法原則是:納稅人的基本生活費用不得徵稅,公民是在確保其基本生活所需之外承擔納稅義務。我國實行的是總收入減去固定扣除部分後作爲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稅辦法,但在制度設計上,卻沒有充分考慮到不同納稅人在贍養老人、子女撫養、教育負擔、醫療保健、住房購置等方面的不同負擔,目前的稅收體系實際上已經對維持普通公民生計的部分基本費用進行徵稅。這些費用過去主要是由國家和各級政府來承擔的,現在基本上全部轉由個人承擔,這樣維持個人生計所需的基本費用就上升了,而此時“減除標準”如果不進行更大幅度的提高,那麼個人的基本生活負擔肯定會加重。修訂後的“減除標準”要合理解決普通民衆生活費用稅前扣除不足的問題,現有條件下可行、有效的辦法就是提高費用“減除標準”。
(2005-09-27 10:53:27)
[田永祥]:
二、個稅徵繳必須考慮通貨膨脹因素。“減除標準”的確定要充分考慮通貨膨脹因素,使“減除標準”能夠隨物價因素的變化而調整。新的“減除標準”雖然比800元的舊標準翻了一倍多,但仍缺乏與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情況的橫向比較。2004年的CPI(物價指數)指數比1993年上漲了64.3%,普通民衆的直接感受就是錢越來越不經花,實際購買力不增反降。由於個稅“減除標準”的調整步伐滯後,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結構、居民收入狀況、生活成本、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致使個稅由最初的只對富有人羣徵稅發展到連民工都要徵稅,徵稅對象由少數高收入階層迅速擴大到多數收入相對較低的普通民衆,“稅基”擴大太快。由於物價持續不斷的上漲,作爲普通民衆主要理財方式的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已變成了負利率。在現有條件下,個稅“減除標準”無法做到隨物價因素的變化而調整,那麼就應當把“減除標準”定得高一些。
(2005-09-27 10:54:18)
[田永祥]:
三、個稅徵繳要充分考慮社會保障制度的配套程度。
確定“減除標準”時應充分考慮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全面考慮普通民衆的“後顧之憂”。社會保障制度完善,起徵點可以低一點,否則就應該高一點。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如養老、醫療、失業、教育、住房等改革雖然經歷了較長時間,但並未達到完善的程度,普通民衆在基本享受不到社會福利的同時開始承擔沉重的負擔。納稅人在教育、失業、就醫、住房這幾項主要的生活福利和服務方面,嚴重缺乏稅收調節所帶來的受惠感,在承受過高稅負的情況下並沒有得到更多的保障和福利。
工薪階層是個稅繳納的主體,納稅額最多,但由於收入來源單一,實行代扣代繳制度,合理避稅方式少,完稅率高,更需要完善的社會保障。但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非朝夕之功,提高“減除標準”是目前解決這個問題簡易、可行的方法。
四、個人所得稅法修訂應具有前瞻性。綜合考慮個人和國家利益,從前瞻性的角度來看,“減除標準”應該爲2000元或以上。國家統計局數據資料顯示,1994年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支出爲2851元,每一就業者負擔的月消費支出爲414元。800元的“減除標準”是人均月消費支出的1.93倍。2004年這兩個數據分別爲7182元和1143元,仍然按照1:1.93的相同比例計算,則“減除標準”應爲2206元,綜合考慮不同層面的承受能力,則2000元是一個較爲合理的標準。財政部在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說明時,明確提出“減除標準”要與城鎮職工的人均負擔基本生活消費支出水平相適應,合理解決城鎮居民生活費用稅前扣除不足的問題。2004年人均消費每月已經達到1143元,很快就逼近1500元了。那麼個稅的“減除標準”是不是過一兩年又要調整?修訂一部法律至少應該考慮其成本,因此“減除標準”應當考慮前瞻性。
綜上所述,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在確定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時,建議減除標準確定在2000元或以上。
(2005-09-27 10:55:29)
[楊景宇]:
下面請中國石油大慶石化分公司煉油廠職員王偉國同志做陳述發言。
(2005-09-27 10:58:28)
[王偉國]:
大家好,我是來自黑龍江的王偉國。我個人的主要觀點是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至1500元,且應作爲全國統一的標準執行。對我個人的觀點作以下詳細陳述:
1.個稅減除費用標準應遵循全國統一執行的原則;
2.我國未來的個稅徵收政策的完善應該是一個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進行的過程,應該是一個“適時、平穩、小幅、多次”改進的過程,應努力避免大幅度波動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兼顧這兩個基本出發點,結合去年我國城鎮職工的人均月負擔消費支出爲1143元左右的現狀,我認爲此次個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至1500元的統一執行標準是切實可行的。
在這裏,我個人要着重強調的觀點是: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應全國統一執行。
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已經引起部分地區(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率先通過各種途徑調整了個稅的減除費用標準。那麼,此次個稅徵收政策調整後是否應該實行全國整齊劃一的統一標準呢?
我的看法如下:⑴區域性平均消費支出水平的差異不應對減除費用標準產生決定性影響。
從經濟發展水平看,我國國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千差萬別,物價指數和居民生活水平高低不同,貨幣購買能力存在一定的差異。執行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似乎對發達地區的工薪階層存在更大的壓力。
但發達地區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對較高,而欠發達地區則相對較低,這與各地區消費水平的差異是基本一致的。
(2005-09-27 10:58:50)
[王偉國]:
以經濟較爲發達、居民平均消費支出水平較高的廣州市和黑龍江省內平均工資水平最高的大慶市、最低的伊春市進行比較:今年上半年,廣州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爲2691元/月,大慶市爲1834元/月,而伊春市則只有499元/月,差距之懸殊顯而易見。我們不能主張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居民在原本較低的收入水平的基礎上繳納更多的個人所得稅。這就需要制定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我們的政策應該是努力縮小全國範圍內的貧富差距,而不應着重於某一區域內部,更不能使這個差距進一步擴大。而縮小貧富差距的有效措施之一便是合理縮小收入差距。在各地減除費用標準不統一的情況下,往往出現的是這樣的結果:在經濟欠發達地區,人們要賺更多的錢才能最終獲得等同於一個與自己具有相同工資性收入水平的發達地區居民的稅後收入;或者說,在兩者收入水平相一致的情況下,越是落後地區的居民,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卻越高。這樣的政策必然起到限制落後地區居民收入增長的負面作用,極端化一些的表現形式是高收入的我們可以讓他們得到的更多,而低收入的卻是更多的索取,於理不通。
有觀點認爲,由於地方性平均消費支出水平的差異,適當增加發達地區的減除費用標準或適當降低欠發達地區的減除費用標準會更加趨於公平。但我們也應看到,欠發達地區與發達地區的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着較大差距,購買能力相對較低,因此,地區之間的消費結構存在明顯的差距。在某些發達地區的消費方向朝着旅遊、服務、私人汽車等方面快步發展的同時,部分落後地區的居民卻仍在以滿足生活基本需要爲主的消費水平上緩步前進。我們談到的“消費支出水平”中,是否真正包含了“生活水平”這一層面的意思呢?是否也應當注意到各地消費結構的差異呢?我們希望的是各地區在經濟、居民生活水平上的協調發展,共同進步,而沒有必要在一面促進經濟發達地區居民的消費水平、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的同時,另一面卻通過稅收政策來阻礙經濟欠發達地區消費水平的進步。
我認爲,在確定個稅減除費用標準之前,我們在看到區域性的消費支出水平差異的同時,也不能忽略收入水平和消費結構的差異。平均消費支出水平的地域性特徵不應直接影響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政策。
(2005-09-27 11:00:44)
[王偉國]:
⑵納稅人要付出多長的平均工作時間來支付個人所得稅。
變換一下角度,從平均工作時間上看,實行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後,各地區具有相同工資性收入水平的個稅納稅人,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數額是一致的。如果我們把這部相同數額的稅款進一步換算成地區性的社會平均工作時間卻產生了這樣的結果:欠發達地區的平均小時報酬相對較低,因此居民爲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付出的平均工作時間必然要高於發達地區。從這一角度分析,應該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減除費用標準超過發達地區才更加合理。相反地,若要強制性規定欠發達地區的減除費用標準低於發達地區,是否更加有失公平?
⑶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日益完善,更不應以保障地方居民的最低生活爲由擅自調整個稅減除費用標準。
此外,執行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將更加有利於各區域經濟的平衡發展,有利於人才的合理流動配置,有利於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綜上,人民幣是全國範圍內流通的貨幣。不應該因爲地方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居民平均消費支出水平的差異而制定區域性的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
執行統一的標準,至少在以貨幣作爲砝碼的天平上,各地區的納稅人實現的是真正的公平。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我的陳述完了,謝謝。
(2005-09-27 11:01:59)
[楊景宇]:
各位同志、各位朋友,上午時段的聽證會休會,下午的聽證會1點繼續進行,地點還在這裏。下午還有12位同志做陳述發言。第一輪陳述發言結束以後,28位陳述人都有一次補充發言的機會,每次發言時間3分鐘,凡是要做補充發言的同志,請事先做好準備。現在休會。
(2005-09-27 11:02:57)
聽證會下午時段直播現在開始。
(2005-09-27 13:00:06)
[劉積斌]:
我是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積斌,下午的聽證會由我主持。現在開會。下面聽證會繼續發言,首先由個人所得稅起草單位之一——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發言,請全國總工會的鄒震同志準備。
(2005-09-27 13:00:24)
[劉麗堅]:
各位主持人,各位聽證人:大家好!
我是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我代表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起草單位之一國家稅務總局作陳述。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自1994年修訂實施以來,收入保持穩定快速增長,由1994年的73億元增長到2004年的1737億元,佔稅收收入比重也由1994年的1.6%上升至2004年的6.8%。個人所得稅持續快速增長的原因:一是隨着我國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居民收入增長較快;二是1999年國家對儲蓄存款利息恢復了徵稅;三是稅務機關不斷改進和加強了徵管;四是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使收入呈跳躍式增長。個人所得稅已成爲我國的第四大稅種,在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和籌集財政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05-09-27 13:02:13)
[劉麗堅]:
這次個人所得稅法修訂的內容體現了“一鬆一緊”的政策。一方面,提高費用扣除額,減輕稅負。爲了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近年來,國家對農民減免了農業稅,對下崗職工、個體工商戶、退役士兵就業、再就業給予了新的稅收優惠,等等。這次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額,是國家運用稅收槓桿實現人民羣衆共享改革開放成果的又一重要舉措。另一方面,修訂徵管條款,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徵管。多年來,各級稅務機關積極採取措施,大力推進對高收入者的徵管,如:針對高收入行業和羣體的特點,探索實施了對演出、廣告市場、個人投資者等一系列加強高收入者徵管的政策和制度辦法,年年部署組織各級稅務機關開展對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專項檢查,提出了以高收入者管理、全員全額管理和稅源管理爲重點的“四一三”工作思路,並積極組織落實。這次通過修訂稅法擴大納稅人自行申報範圍和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可以將加強高收入者徵管的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進一步強化對高收入者的徵管。
上午,財政部的陳述人已說明將費用扣除額提高到1500元的主要考慮。下面,我結合稅收徵管實際,就本次稅法修訂所涉及的問題作如下說明:
(2005-09-27 13:02:59)
[劉麗堅]:
一、工薪所得項目稅款在個人所得稅收入中佔較大比例是正常的。首先,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來自城鎮居民,工薪階層是城鎮居民的主要社會羣體,工資性收入是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2004年我國城鎮居民工資收入占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75.92%,因此,工薪收入自然構成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其次,近年來職工工資增長較快,納稅人數不斷增加,個人所得稅收入水漲船高。1998年,全國職工人均年工資收入7479元,2004年提高到了16024元,工薪所得納稅人次相應從1.09億人次增加到2.6億人次。再次,徵稅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僅僅是個人工資單上的所得,而且還包括與個人任職、受僱有關的全部所得,如:股票期權收入、單位發放給個人的購房、購車補貼收入等。工薪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佔當年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比例,1994年爲44%,2002年至2004年分別爲46%、52%、54%,這一比例與個人所得稅的稅源分佈情況是吻合的。
(2005-09-27 13:03:41)
[劉麗堅]:
二、對工薪所得徵稅也體現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作用。工薪階層,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人羣。工資收入有高有低,目前,年工資收入幾十萬甚至以百萬元計的已不鮮見。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工資收入越高,稅率就越高,相應納稅就越多。例如:2004年,全國年工資收入25萬元以上的高工資收入者佔工薪所得項目納稅人數的0.37%,繳納的稅款佔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的10.8%,所納稅款是其人數的29倍。2004年,年工薪收入7.44萬元以上的工薪收入者佔工薪項目納稅人數的比例,北京市爲10.5%、江蘇省南京市爲6.8%,而這些納稅人繳納的稅款佔工薪項目稅額的比例分別爲52%和63.7%。2005年7至8月,廣東省的廣州市和佛山市年工薪收入超過120萬元的納稅人,繳納的工薪所得稅就佔79.6%。由此可以說明:工薪階層中不乏高收入者,對工薪所得徵稅也實現了對一部分高收入者的調節。
三、個人所得稅在突出調節收入功能的同時,也應發揮組織財政收入作用。我國通過徵收個人所得稅,籌集部分財政收入用於爲全體人民包括低收入者提供公共服務,實現向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是符合建設和諧社會要求的。如果只賦予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的功能,而否定其組織財政收入功能,從長遠看,也難以真正發揮其調節高收入的作用。因此,不應將個人所得稅課稅對象只定位爲少數高收入者。
(2005-09-27 13:04:12)
[劉麗堅]:
四、費用扣除額實際不止1500元。按照政策規定,在費用扣除額之外還允許扣除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這部分費用約佔工資的20%左右。如果費用扣除額提高至每月1500元,個人平均免稅額可達到每月1800元、全年21600元左右,大大高於2004年全國平均工資16024元的水平。
費用扣除額以後還將會視經濟發展、消費支出和工資收入水平等方面情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適時調整。所以,目前定爲每月1500元的數額,是既考慮了減輕工薪收入者的稅負,又考慮了財政承受能力,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財政承受能力,是比較適當的。
我的陳述完畢,謝謝大家!
(2005-09-27 13:06:57)
[劉積斌]:
下面請全國總工會的代表,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的副部長鄒震同志發言,請維德木業(蘇州)有限公司職員徐明富同志準備。
(2005-09-27 13:07:54)
[鄒震]:
主持人,各位聽證人:
我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副部長鄒震。作爲全國總工會的代表,現就本次聽證會的聽證事項提出以下意見:
(2005-09-27 13:08:31)
[鄒震]: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訂,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這一決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對低收入羣體的關懷,是貫徹落實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得到了社會各界和廣大職工羣衆的擁護和歡迎。目前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的草案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定爲1500元,這和原來的800元的起徵標準相比已經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但從總體上看,我們認爲這一標準仍然偏低,建議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提高到1600—2000元。我們的主要理由如下:
(2005-09-27 13:09:06)
[鄒震]:
一、這是廣大職工的意願。得知全國人大決定由全國總工會推薦一名代表在立法聽證會上陳述意見和建議後,我們立即組織北京、廣東、四川、山西、陝西等五個省和直轄市總工會立即着手以調查問卷和召開座談會的形式徵求當地職工的意見。根據對調查問卷的統計,僅有10%的職工認可將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提高到1500元,80%以上的職工則建議將起徵點提高到2000—3000元。另外,據新浪網正在進行的一項專題調查,截止昨天中午,在參加投票的42.6萬人中,約有65.08%的投票者認爲減除費用標準應該定在1600—2000元,這和我們的調查是一致的。
(2005-09-27 13:10:03)
[鄒震]:
二、相當一部分職工的月消費支出已經超出了1500元。以北京市爲例,2004年家庭人均月消費支出水平1500元至2000元的佔17%,2001元以上的佔28%,且隨着教育、住房、醫療改革的深入和物價上漲,人均月消費支出還將較快增長。如果個稅起徵點定在1500元,實際上等於45%的職工的基本生活消費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顯然加重了這部分職工的負擔。
三、個人所得稅的增幅遠遠高於城鎮居民的年收入增長水平。1994年以來全國個人所得水年平均增幅高達40%,遠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7%到8%的增長率。1993年就業者月薪在800元以上的只有1%,可是2002年這個數字已升至52%。目前工薪階層納稅額佔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60%左右。而在美國,卻是每年10萬美元以上高收入羣體所交納的稅款佔個人稅收總額的60%以上。
(2005-09-27 13:10:42)
[鄒震]:
四、應當合理考慮家庭的生活費用負擔。1980年確定的800元費用扣除額標準,是參考當年一家三口每月所需的生活費,以及當時國外在華工作專家的薪資標準制定的。如果根據這一原則制定的話,即使以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每人每月1134元的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標準,最少也應該將扣除費用標準定在3000元以上。考慮到我國稅收的實際情況以及不使稅收大幅度下降,故根據大多數職工的意願,建議將費用扣除額標準定在1600—2000元。
五、制定全國的統一稅收標準也要求相應提高起徵點。考慮到目前廣州、深圳等地個稅起徵點已經是1600元,北京、上海等地的個稅起徵點也有了相應提高。如果起徵點回降到1500元,易於引起這部分職工的不理解。
(2005-09-27 13:12:25)
[鄒震]:
六、應當通過個稅費用扣除的標準,保護中低消費者的利益。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的數量激增,普通的工薪階層成爲納稅人的主體,這對於收入分配差距過大,超過了國際警戒線,平均消費能力偏弱,人均GDP世界排名偏後的發展中國家來講是不適宜的,而通過提高扣除額,可以對消費者的利益進行保護,這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我國經濟的進一步快速發展都是十分有利的。當然,提高個稅費用扣除的標準,會給我國的稅收帶來一定的損失,但是這個損失主要可以通過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徵管得以彌補。
綜上所述,我們認爲當前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應該定爲1600元至2000元是比較適宜的。
以上意見僅代表個人觀點,請予以考慮。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
(2005-09-27 13:1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