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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徵點提高到1500元是否合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此問題舉行聽證會,直接聽取各地工薪者意見。個稅徵收關係到千家萬戶以及各個收入階層的切身利益,在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之前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是很有必要和不可省略的一道程序。不過,在聽證會上陳述意見的代表來自四面八方,各有各的觀點,背後代表的是不同的利益羣體,到底應該聽誰的還真不好說。
新的個稅起徵點調整方案一出臺,立即引起社會的廣泛和高度關注,至今已有不少意見和建議通過各種渠道反映出來,有人認爲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是個稅徵管工作的一個進步,有助於縮小目前我國日益加大的貧富差別。也有的意見剛好相反,認爲相對於我國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收入增加水平,1500元的起徵點並不算高,對於大多數仍然處於低收入的家庭和人羣來說,稅賦負擔還是過於沉重,不利於普通羣衆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改善和提高。此外,還有一些觀點認爲,我國幅員遼闊,地區之間的發展很不平衡,對於個稅徵收不能搞一刀切,否則就是有失公平。個別地方甚至提出要自設起徵點。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相信此次聽證會上各種觀點必然會來一次比較激烈的交鋒,據理力爭、互不相讓是不可避免,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個稅起徵點多提還是少提,最後敲定在哪一點上,不僅直接關係到衆多的納稅人,而且對於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將產生很大影響,據稅務部門計算,假設起徵點提高到1500元,國家每年就要少收個稅200億元左右。故此,有理由預見參與聽證會的財政和稅務部門在起徵點的問題上一定不會輕易做出讓步。
存在決定意識,對於個稅調整存在比較大的意見和分歧應該說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觀反映。上世紀80年代初將個稅起徵點定爲800元,那時爲什麼沒有多少人站出來表示反對,因爲當時多數人的收入都很低,能夠達到納稅水平的個人相當少。如今可是不同了,在國家所徵收的個稅中,有65%來自普通工薪階層。原本是爲了調節收入差別的個稅已經快要變成“人頭稅”了,不再具備平衡社會收入的作用。所以,對於個稅改革,大家有意見儘可以充分表達,立法也應該儘量照顧到社會各羣體的利益。但是,不論是利益羣體的代表,還是掌管國家財政稅收的職能部門,在爭論個稅起徵點定在哪裏爲適度的時候,似乎都不應該忘記這樣一個前提:即設立個人所得稅的初衷和目的是爲了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
我國的貧富差距究竟到了何等程度呢?目前基尼係數已經超過0.465,逼近0.47,通俗點說就是已經到了非給予重視和解決不可的時候了。而縮小貧富差距的辦法,除了大力發展經濟,給更多的人創造致富環境和機會外,通過徵收個人所得稅,對社會不同羣體的收入加以再次分配,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途徑。從這一角度出發,最終衡量個稅改革是否成功,不是看起徵點定在多少,而是要看它有沒有真正起到縮小社會貧富差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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