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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高標準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統籌城鄉發展規劃,統籌基礎設施建設,統籌重大產業項目佈局,統籌社會事業發展,統籌城鄉勞動力市場。加大各級政府對農業農村的投入力度,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以產業化提升農業,以城市化帶動農村,以工業化富裕農民。
一、推進農業產業化
以現代沿海都市型農業爲方向,推進農業佈局與結構戰略性調整。穩定糧棉油生產,提高養殖業比重。近郊區重點發展以設施化爲主的特種種植業和生態型農業,大宗種植業及對環境影響大的養殖業向遠郊區縣轉移。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實施“3311”優質糧增產工程,建成5個百萬畝以上的優質糧、優質飼料、優質經濟作物、無公害蔬菜和瓜果種植業基地,形成區域特色明顯的畜牧、水產品優勢產業帶。拓展農業發展空間,提升功能,發展有市場、有特色、有潛力的源頭農業、科技農業、加工農業、海洋農業、休閒觀光農業。建立健全種養業良種、農業科技創新與應用、動植物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市場信息、農業資源與生態保護、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等農業服務體系。2010年全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超過500個,農戶與龍頭企業基本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重點農產品依標生產率達到90%,無公害農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100%,科技對農業的貢獻率達到60%。
二、推進農村工業化
按照產業集聚、土地集約的原則和建設現代工業基地的要求,合理調整郊區工業佈局,培育一批產業相互銜接、科技型、效益好的企業和企業集團。進一步整合區縣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促進企業向園區集中,形成若干主導產業明顯、特色突出、產業互補的現代加工業基地。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工業,延長農產品深加工產業鏈。扶持汽車配件、地毯、服裝等具有優勢的行業和產品發展。
三、推進農村城市化
搞好全市城鎮化發展總體佈局規劃,以示範小城鎮和中心村建設爲突破口,探索城鄉統籌發展的新途徑。發展新城、中心鎮、一般鎮,帶動村莊佈局調整。城市周邊地區逐步撤鄉並鎮建社區,遠郊地區遷村並點,建設中心村。堅持“家庭承包責任制不變,可耕種土地不減,尊重農民意願,以宅基地換房”原則,引導農村人口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小城鎮和中心村建設要統一組織,高水平規劃,形成特色。2010年農村城市化率達到60%。
四、努力增加農民收入
建立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長效機制。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加強勞動力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引導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使更多農民在實現職業轉移的同時增加收入。挖掘農業增收潛力,發展集約型、深加工農業,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附加值和產出效益,提高農民農業收入。加快鄉鎮企業的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大力發展農村服務業,增加農民非農業收入。鼓勵農民投資,增加農民投資收益。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繼續實行對農民的各項直接補貼政策,完善補貼方式,減輕農民負擔。
五、統籌發展農村公共事業
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引導、羣衆自願、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高質量普及和鞏固農村義務教育,2006年對農村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免費課本和寄宿生活費補助,對所有農村學生免收雜費。提高農村辦學水平,推進農村中小學教學裝備升級,培訓農村骨幹教師。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建立新型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和長效培訓機制。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健全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加快區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三級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完成114所鄉鎮衛生院房屋標準化建設和154所鄉鎮衛生院設備配置及人員培訓工作。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加強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實施對農村部分家庭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完成133個鄉鎮計劃生育服務站改擴建工程。積極發展農村文化事業,建設縣、鄉、村三級文化服務網絡,豐富農民文化生活,引導農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以低保爲重點,五保供養、養老助殘、災害救助、社會互助相結合的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實際、具有農村特點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斷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
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實現中心城區與各區縣通高速公路,區縣之間通高等級公路,區縣與中心鎮、中心鎮與中心村之間通公路。新建和改造農村公路5000公里,公路等級全部達到四級以上標準。發展中心城區到遠郊區縣的公共交通。加快改造村莊主幹道路。加快農村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設施建設,在各區縣建設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村鎮生活垃圾實行集中處理,逐步擴大集中供熱範圍。加快推動農業和農村信息化發展。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整治農村環境,控制面源污染,解決好農村髒、亂問題,建設一批生態小城鎮和文明生態村,全面提升農村環境質量。繼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2010年農村居民飲用水達到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標準,實現自來水管網入農戶。
六、深化農村改革
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穩定並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爲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依法推進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穩步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堅持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快徵地制度改革,健全對被徵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加大對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扶持力度,完善企業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探索和發展農業保險,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完成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健全村民自治機制。
第七章 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
圍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切實加快科技、教育發展,構建以教育爲基礎、人才爲支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體系。努力建設創新型城市。
一、加快科技創新
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發展方針,顯著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以科技優勢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持科技綜合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一)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堅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爲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加強原始創新,強化集成創新,加快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提高持續創新能力。把電子信息、生物與現代醫藥、能源、石油與精細化工、裝備製造、資源與環境、人口與健康、城市建設與交通等10個重點領域和46個優先發展技術作爲重點,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全面提升科技支撐能力。組織實施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高端通用芯片、半導體照明、風力發電成套設備、重大疾病防治等12項重大科技專項。超前部署應用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開發,在信息技術、生命科學與生物技術、環境科學與技術等6個領域及其24個重要方向,爭創國際一流水平,增強科技發展後勁和持續創新能力。
鼓勵和支持發展新興學科、邊緣學科、交叉學科,堅持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並重,繼續繁榮和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積極推動理論創新,發揮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促進作用。
(二)建設創新基地
整合資源,優化佈局,發展壯大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建設以南開大學、天津大學等高等院校和新技術產業園區爲依託的津西知識創新與孵化基地,建設國家級濱海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提升新能源、軟件、海洋產業化示範及津南農業科技等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的品牌效應。圍繞優勢產業延伸產業鏈,完善和新建軟件、光電子、生物芯片等一批專業孵化器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發展留學生創業園、大學科技園、民營科技園。按照國際標準建設IC設計、納米材料、中藥現代化、水處理設備製造、電動汽車、高性能計算中心等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引導和鼓勵科學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科研設施向所在行業的中小企業開放。推進區域科技聯合,推動京津塘高速公路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
(三)培育創新主體
確立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建立以企業爲主體、市場爲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自主創新,促進成果轉化的科技服務體系,學科優勢明顯、以應用基礎研究爲特色的知識創新體系。重點支持優勢產業的大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激發中小科技企業創新活力。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應用開發型科研院所向科技型企業轉化,鼓勵企業、研究院所、大專院校組成技術創新聯盟,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技術創新平臺。加強與國外著名大學、科研機構以及國家部、委、院的合作,聯合建設高水平的研究開發機構。吸引國內外大企業、大集團來津建立研發機構,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國外建立研發機構。擴大與北京中關村及周邊省市的科技交流。按照國內一流標準,新建一批國家級及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2010年國家級及市級重點實驗室分別達到10個和50個,工程研究中心15個和30個,企業技術中心30個和300個。
(四)營造創新環境
加強政策導向,加大科技投入,優化公共服務,營造鼓勵創新的良好環境,吸引國內外科技成果和人才向本市集聚。制定科技投入、稅收獎勵、金融支持、政府採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創造和保護知識產權、科技創新基地與平臺等政策,定期發佈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領域指南和產業技術進步指導目錄,保障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落實。加強質量、標準、計量監督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技術、人才、產權交易市場等要素市場。完善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科技項目評審評估和科技成果評價獎勵等制度。制定鼓勵和支持科技創新的激勵政策。
二、發展高水平教育
堅持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充分發揮教育在現代化建設中的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作用,走內涵式教育發展道路,基本形成高水平的高等教育體系、高標準的職業教育體系、高質量均衡化的基礎教育體系和開放靈活富有特色的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2010年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
(一)增強教育綜合實力
高標準普及學前教育、九年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加快發展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繼續實施學校佈局結構調整,加強“歷史名校”建設,辦好百所優質普通高中。完善“工學結合”的職業教育模式,加快推進職業教育資源向優勢學校集中,與教育部共建國家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重點建設27個技能型緊缺人才培訓基地、50個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和40所示範性中職學校。加快高水平大學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調整專業結構和學科設置,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培養學科帶頭人。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設50個重點學科及一批研究基地。加強師德建設,全面提高師資隊伍整體素質。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構建現代遠程教育體系。提高高校科技創新能力,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擴大教育對外開放,發展中外合作辦學。2010年全市學前教育入園率達到94%,義務教育完成率達到98%,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率超過95%,每十萬人口在校大學生達到4500人,城鎮新增勞動者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5年。
(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及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德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不斷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優化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實行靈活的學制和學習方式,注重提高學生職業技能。加強高校特色專業和精品課程建設,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建立有效機制,優化育人環境,形成全社會合力推進素質教育的局面。
(三)創新教育體制和機制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加快教育結構調整,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機制,健全以政府投入爲主的教育經費保障體制,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成本分擔機制。健全資助家庭困難學生制度。改革辦學體制,依法支持民辦學校發展,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學,形成多元化辦學格局。改革招生考試製度,拓寬成才渠道。形成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完善現代學校制度。加強教育法制建設,大力推進依法治教。
三、實施人才強市戰略
加快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建設,抓緊培養專業化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壯大人才隊伍,提高人才素質,優化人才結構,完善用人機制。
(一)培養高層次人才
以培養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爲重點,圍繞濱海新區建設和重點學科、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的需要,大力培養和引進頂尖人才。實施政府特聘專家制度,完善特聘教授制度,引進學術帶頭人。實施“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國家重大人才培養計劃,完善“天津市授銜專家”選拔制度,深入實施“院士重點後備人選資助扶持計劃”和“131創新型人才培養工程”,加強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建設,構建由國家級和市級拔尖人才及優秀青年後備人才爲主體的高層次人才梯隊。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吸引國外一流大學到我市建立分校或培訓基地,加大高層次人才國際化力度,選送優秀博士後研究人員、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到發達國家參加培訓及合作研究。
(二)培養高素質勞動者
開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實施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工程。鼓勵國外組織、個人與我市培訓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合作舉辦高水平職業培訓。制定並逐步推行與國際接軌的行業、企業上崗標準,嚴格執行就業准入制度,大力推進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實施職工素質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和農民教育培訓工程,加強外來務工人員的培訓。2010年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覆蓋面達到80%以上,高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佔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30%左右。
(三)優化創業環境
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努力爲各類人才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人才考覈評價、選拔任用和激勵保障機制,加大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開發的投入。推動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實現各類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貫通,國內和國際人才市場貫通,優化人才資源配置,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完善人才政策法規體系,促進人才工作法制化。積極推進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建立確認評估機制和兌現機制,激勵科技人員自主創新。努力把天津建設成爲國際化人才教育培訓中心、國內外高層次人才聚集交流中心和各類優秀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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