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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專稿(記者高博 攝影馬成):備受矚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處罰法》)於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法具有寬嚴更適度,程序更嚴格,處罰更規範,監督更有力的特點。處罰範圍也從原有的73種變爲238種,寵物擾民、“黑客”行爲、偷拍隱私、通過手機短信發送“黃段子”等在制裁方面將有法可依。
新頒佈的《處罰法》與已實施了19年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比較,有何區別呢?日前,記者專門採訪天津警方的有關負責人,對該法進行了詳細解讀。
處罰範圍變寬 “小事”也有法可依
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比,《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處罰範圍大幅增加,規定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從原來的73種增加到238種,覆蓋了一些近年來出現的社會現象,許多地方填補了以往法律的空白。新增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主要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爲;投放虛假的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爲;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爲;違法舉辦大型活動的行爲;強迫他人勞動的行爲;發送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爲;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爲;猥褻他人的行爲;強迫交易的行爲;僞造、變造或者買賣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行爲;違反房屋出租管理規定的行爲;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行爲;傳播淫穢信息的行爲等。
【發送淫穢信息騷擾可拘留】
按照《處罰法》第42條規定,對於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它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除此之外,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都在以上處罰範圍之列。
【強行乞討可拘留5天】
《處罰法》第41條還對強行乞討作了規定:對於反覆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它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裸奔”最長拘留半個月】
對於“裸奔”,《處罰法》第44條規定:對於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公共場所拉客招嫖要拘留】
對於賣淫、嫖娼行爲,《處罰法》第66條規定: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寵物擾人最高罰1000】
對於頻頻發生的寵物傷人事件,《處罰法》第75條規定:飼養動物,但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噪音污染 警察隨時可能上門】
像噪音擾民這樣的“小事”,《處罰法》第75條規定,對於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例如,在城市市區噪音敏感區域和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喇叭廣播的;從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噪音的,都屬違法。也就是說,在家唱卡拉OK時,聲音也不能過大,影響了鄰居的生活,警察就可能找上門來。
【黑客傳播病毒可拘10天】
針對網絡的普及和傳播,《處罰法》也有了具體規定,其中第29條對電腦“黑客”網上傳播病毒的行爲作出處罰規定:對於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處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飛機上用手機可拘留5天】
飛機在飛行途中,乘客打手機將受到嚴厲處罰。《處罰法》第34條規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聽勸阻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對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或者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足球流氓”現場可被“拿下”】
公安機關在現場處置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時可以採取取締、強行驅散、強行帶離現場、禁止進入特定場所等措施。如“足球流氓”擾亂比賽秩序,警方可以當場強行將其帶離現場,並責令其12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處罰法》還對公安機關執法人員在辦理治安案件中,不及時出警,徇私舞弊,虐待、侮辱當事人等11種禁止行爲進行了明確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將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沒有明確規定,《處罰法》規定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天,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可延長30天。
處罰種類增多 不同人羣分類處罰
原來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只有警告、罰款、拘留三種處罰方式,《處罰法》增加了“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的新處罰方式,其中包括“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這一針對外籍人員在中國境內違法的處罰條款。
《處罰法》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70週歲以上的;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雖然這些違法者暫不受到相應處罰,但這些人的違法經歷要記錄下來,以備參考。
申訴渠道增加 拘留時間規範
《處罰法》規定,公安機關在做出吊銷許可證以及處2000元以上罰款決定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取消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先複議後訴訟的規定,被處罰人是提請行政訴訟還是申請行政複議,由當事人自由選擇。
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一般拘留爲15日以下,《處罰法》把行政拘留處罰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性質、情節細分爲三個檔次:1至5天、5至10天、10至15天。這就避免了行政拘留處罰自由裁量幅度過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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