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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矚目的西吉傻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層貪污案昨天(18日)宣判。
昨天(18日)上午,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彭陽縣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魏生強、楊世海、何振剛宣讀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書:以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兩罪並罰,判處原寧夏西吉傻傻
(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傻傻集團)董事長魏生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以挪用公款罪、犯職務侵佔罪判處原傻傻集團總經理楊世海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以犯挪用公款罪判處原傻傻集團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何振剛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5年;追繳贓款176.83萬元、本田轎車1輛、豐田佳美轎車1輛、被告人魏生強坐落於上海浦東新區的住房1套予以沒收;追繳的被告人魏生強在遼寧朝陽泰平食品公司價值117.6萬元的現存設備,返還給傻傻集團;對於被告人魏生強貪污的169.2餘萬元、被告人楊世海職務侵佔的11.4萬元,繼續追繳。
2006年8月,被告人魏生強、楊世海、何振剛以原判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沒收其財產顯屬不當、原判量刑畸重爲由,不服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提出上訴。11月24日,經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定,被告人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職務侵佔罪事實明晰,證據確鑿,並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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