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首起“開瓶費”消費者案勝訴後,這起風波愈演愈烈:今天上午,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市消費者協會首次聯合聲明,商家禁止自帶酒水緣於酒水暴利,涉嫌行業壟斷。
部分餐飲企業在爲消費者提供服務過程中,設置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的規定或對消費者自帶的酒水收取開瓶費,然而去年北京首起“開瓶費”案最終以消費者勝訴告終,之後四大餐飲類行業協會聲明力挺“開瓶費”,各地也掀起討論,這場風波愈演愈烈。
對此,今天上午,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市消費者協會首次公開聲明表示,設置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的規定或對消費者自帶的酒水收取開瓶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
消協同時表示,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的規定或對消費者自帶的酒水收取開瓶費的要害是迫使消費者接受餐飲企業提供的高價酒水,實質是對消費者的不公平交易。
此外,有關組織和餐飲企業聯合做出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或對消費者自帶的酒水收取開瓶費的規定涉嫌促成行業壟斷,形成價格聯盟,破壞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
因此,消協呼籲餐飲行業加強自律,呼籲有關部門儘快制定出臺《反暴利法》和《反壟斷法》,完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於聯合定價限制競爭的禁止性規定,以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號召廣大消費者堅決抵制有關行業的價格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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