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各個社會羣體充分表達利益訴求併合理博弈的機制,平穩有效地調整利益分配格局。”近日,一位接近決策層的高層官員接受《瞭望》新聞週刊採訪時指出,“隨着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明顯加快,反映我國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係和分配方式‘四個多樣化’的利益矛盾更爲突出了”。
爲此,他指出,要堅持在黨的領導下,積極推動建立政府調控機制同社會協調機制互聯、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管理網絡,“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從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方方面面已經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2006年10月11日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指出,當前我國社會發展發生了“四個深刻”: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
其中“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揭示相對我國過去利益層次簡單穩固的狀態,目前我國利益訴求不但在加大、增多和交叉,而且通過不斷的利益分化,正在逐步結成衆多、複雜且力量對比不一的利益團體或者利益集團。而這些利益集團會抱着某些共同目標,努力去影響公共政策。
比如,就在今春“兩會”上,發生了陝西、四川兩省委員“爭奪”我國“大飛機項目落戶”的熱點新聞。3月2日高正紅等10餘位陝籍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將我省建成民用大飛機研發生產基地的建議》的提案;隨後,3月5日劉應明爲首的50位川籍全國政協委員也提交了《充分利用四川優勢,發展我國大型客機》的提案。“兩會”期間,雙方各擺自家優勢,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影響決策。
“無論怎樣評價,這場博弈本身就值得肯定。”作爲國內最早研究利益集團的學者之一,社科院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張宇燕告訴《瞭望》新聞週刊,在西方政治學文獻中“利益集團”(InterestGroup)一詞本身毫無貶義,它對民主政治來說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因爲只有當各種利益集團通過利益表達而使自己的要求得以反映時,政府才能從中獲得大量可供決策參考的信息,有助於決策的科學性;當政府爲利益集團所包圍時,政府的行政權力會受到了來自各方的壓力和影響,從而構成對政府活動的監督作用。
在他看來,在人類社會中,利益集團及其間的衝突與合作,不僅無處不在、無孔不入,而且還在相當程度上支配了社會的發展進程,決定了人類活動的方式。但多年來,利益集團一直被認爲是西方政治的固有現象,與中國人的政治生活無關。“事實上,利益集團是存在的,否認它的結果,會造成制衡機制缺失,強勢集團的聲音越來越大,干擾和損害社會的和諧。”他說。
因此,在張宇燕看來,在目前我國利益格局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的時候,“關鍵在於如何讓各種羣體、各種利益集團都能平等地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尤其是讓容易被忽略的羣體有足夠的制度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以免侵害,使社會中的各種力量相互制約、平衡發展。而不會被強勢集團或者既得利益集團所‘挾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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