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鄭金花集資詐騙578萬餘元一案,山西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在侯馬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鄭金花和丈夫楊懷典,以及其一對兒女,因涉嫌集資詐騙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至2001年中間,鄭金花夫婦以三分、二分五、二分、一分五等高息爲誘餌,以廣利商店資金週轉爲由,從親戚、朋友、同事處騙取鉅款。直接受害多達117人,受害人之衆,爲臨汾市少有。其中,上至80高齡的白髮老人,下至尚在就讀的學生,更有甚者有許多下崗職工,有的全家受騙,血本無歸,流離失所,一家人失去賴以生存的基礎,致使多人在追債途中鬱郁而死。最多一人被騙走40萬元,最少有1000元。其中,1998年9月18日至2000年9月20日之間,騙取劉某及其妻子付某、劉某的母親等人345000元。1995年9月4日至2001年7月9日,同樣以高息爲誘餌,由胡某介紹,先後9次騙取胡某兒子、先後四次騙取胡某姐姐、先後四次騙取胡某親家共計112525元。1997年8月16日,騙取廣東深圳市的楊某40萬元。2001年10月1日,騙取劉某人民幣39萬元。
6年期間,鄭金花夫婦除了騙取鉅額現金外,還以高息爲誘餌,多次騙取他人房產證、土地使用證進行貸款,其中,2001年4月14日,僅從某出租車公司經理王某手中騙取房產證1本,抵押貸款30萬元人民幣。
法庭今日有消息:此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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