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時期,許多讀者反映用人單位存在勞動保障方面的違法行爲。今天上午,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有關負責人,就勞動者提出的典型問題,介紹了舉報和處理方式。
1.在商場租賃經營的用人單位存在勞動保障違法行爲的,應如何處理?
答:由商場協助調查確定用人單位主體,按照法定程序實施監察。對無營業執照或者已被吊銷營業執照,有勞動用工行爲的,可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並及時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取締。
2.連鎖店發生勞動保障投訴,是由連鎖店總部所在區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受理,還是由違法事實發生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受理?
答:由違法事實發生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予以受理並依法查處,對具有非法人執照的用人單位出現的違法行爲,可以對其進行處罰。
3.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如何處理非法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傷亡一次性賠償?
答:非法用人單位指非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使用勞動者或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單位。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受理非法用工單位拒不支付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的案件後,對調查覈實的情況,應當協助申請人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據此做出處理決定。
4.一些私營、個體餐飲企業,招聘的多爲外地人員,如何訂立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答:有關法規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新招收的勞動者,應當於錄用之日起10日內訂立勞動合同;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5.用工規模較小、無營業執照的單位僱用外地農民工,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用人單位不履行處理決定,不能及時兌現被拖欠的工資,如何處理?
答:在實施勞動保障監察過程中,非法用工的組織和自然人爲被調查對象,對不執行勞動保障監察處理決定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建築工程項目已竣工,施工企業撤離工地後,出現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是否應由總承包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受理?
答: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對竣工工程由總包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受理;總包單位不在津的,由分包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受理。
7.大、中專在校學生利用課餘時間打工,拖欠工資怎樣解決?
答: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爲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其拖欠工資問題,可採取民事訴訟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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