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年前,無兒無女的張老太與丈夫抱養了一個剛出生40天的女孩,取名爲小平。看着小平從嗷嗷待哺的嬰兒,一直到爲人妻母,張老太滿足了。然而現在,年過80的張老太怎麼也沒想到,她竟然差點和小平對簿公堂……
調解在行動
一石激起千層浪
原來,老人住在南開區的一個偏單裏,老伴過世後,爲了照顧老人,小平將父母的原房產賣掉,購買了距她家和單位較近的一套房子,並將承租人更換在自己名下。隨後女兒又因自家拆遷,搬入老人家中,與老人共同生活。
共同生活,小平一家可以侍奉老母親終老,也可以讓孤獨的老人享受天倫之樂。誰知,50年前的往事重提竟讓母女倆形同陌路……
一天,小平正在單位上班,同事突然問她:“你有沒有親姐妹?我認識一個人,和你長得特別像。”小平當時就蒙了:“沒有啊,我媽媽就生了我一個女兒。”
原來,因爲怕女兒有二心,張老太夫妻倆一直沒讓小平知道自己的身世。然而,紙終究沒有包住火,張老太怎麼也沒想到,就是這個巧合,讓小平知道了實情。爲了不讓養母傷心,小平偷偷的和親姐妹相認了。可是,敏感的張老太還是有所察覺,漸漸的,原來無話不談的母女倆開始心存芥蒂。
這讓張老太很不服氣,“當初你們把孩子送人,我從剛出生40天,把她養到這麼大,你們現在想要回去了?我現在孤苦無依,就靠她養老呢,現在小平知道自己的身世了,如果以後不管我了,怎麼辦呢?”但是,小平則認爲畢竟血濃於水,即使她認了親,也不會不管養母的啊。
母女倆心存隔閡,隨着時間的推移,矛盾逐漸升級。最終一家人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對勁,磕磕碰碰的事兒越來越多。
有一次又發生爭吵,老人一着急說了句:“你們給我滾。”這下可惹火了小平夫婦:“這個家裏哪點兒是你的?你住的房子還是我們的,該滾的是你。”
女兒的話使老人非常震驚,老人悔恨自己當年糊塗到讓女兒把原房產賣掉。到如今兩手空空,落了個無錢無房的地步。她更後悔當初不該抱養這個女兒,無奈之下老人想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她與女兒的財產與贍養糾紛問題。
“於是生性剛烈的老人找到我們,請求調委會幫她向法院起訴要回本應屬於自己的那份房產,用變賣的資金進養老院養老。”河西區東海街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主任回憶道。
調解初見成效
調委會成員找到老人的左鄰右舍瞭解情況:“大家紛紛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調委會管不了她家的事兒,還是儘早打道回府吧。’聽了大家的議論,我們暗暗感到她家的矛盾較深,不是輕易就能調節好的。”
但是調委會沒有放棄,他們就此問題還開了專題會議,考慮到老人年歲已高、需要人照顧的實際情況,最終決定採用“親情感化調解法”,使母女倆重新認識到親情的可貴。
明確目標後,調委會來到老人家,“您的財產不給她給誰,雖說女兒是抱養的,但母女倆已經生活50多年了,怎麼也有一定的親情,孩子再大,在您的面前永遠是孩子,您多原諒她。”
見老人的情緒有點軟化,調委會接着說:“您若是把她告到法院,她在外人和孩子面前豈不是一點面子也沒有了嗎?再說即使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了房產,您年歲已高,不也需要家人的照顧和親情的呵護嗎?您若是非要告她,不但不能解決您的養老問題,反而會加深母女之間的矛盾。”
經過勸說,老人同意採用調解的方法解決她們之間的矛盾。隨後調委會又把小平請來,第一次正面和她談話:“母親從小把你養大很不容易,如今老人年歲已高,贍養老人是我們做兒女的責任和義務,你現在也爲人母了,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像自己一樣吧?”
調委會主任事後回憶,“當時一席話說得小平很不好意思,並跟我們表示沒有虐待老人,一直把養母當親媽媽看待。”
“約法五章”難住養女
“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凡事怕認真,只要堅持,我們相信人間自有真情在” ,調委會還幫助老人理清思路,指出現在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養老問題。
隨後調委會又徵求老人的意見,老人最終表示願意在家養老,並約法五章:第一保證一日三餐;第二每月零用錢200元;第三有病應及時醫治;第四生活不能自理時由女兒牀前伺候;第五不允許夫婦倆說閒話、髒話。
帶着老人的條件,調委會又找到小平,小平表示其他條件都能接受,但是,限於家庭經濟狀況,在零用錢上只能給50元。
“於是我們又與老人溝通,並幫助老人分析家庭經濟現狀:女婿下崗、外孫又剛結婚,小平夫婦倆都在外打工,很不容易。另外老太太的一切生活開銷又都由女兒包管,零用錢也不需要這麼多,作爲長輩也應多體諒晚輩!”
幾經開導,老人作出了讓步,零用錢可降低爲100元。對此小平能同意嗎?她也有自己的苦衷:現在正給老人買藥治病,藥錢已經花了不少。給100元,確實有點吃不消。
“這下我們可犯難了,調委會成員針對母女倆零用錢的爭議進行了研究,從換位的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最後研究出折中的辦法,即平時月份給100元;看病月份給50元。經徵求意見,雙方都表示接受。爲防止反覆,提高調解的約束力,調委會還擬定了家庭贍養協議書。”
母女重歸於好
幾個月過去了,調委會一次次地和母女倆談心,冰凍的心開始融化,50年的親情重新回到了母女的心中。老人逢人就講:“女兒給我買了新拖鞋和新襪子,我得了牛皮癬,她一天三遍堅持給我上藥。晚上我們一家人坐在一起看電視,週末外孫和外孫媳陪我一起打牌,這是這些年從來沒有過的啊。”
“看着老人喜悅的眼淚,我們由衷地爲她高興。現在老人把我們調委會的人當成了家裏人,經常跟我們說她家的事兒,只是現在說的,都是高興的事兒……”調委會主任說,其實對於現在的家庭糾紛,特別是涉及個人利益的家庭糾紛,單靠苦口婆心的勸說,很難奏效,必須要將以情、依法、以德、施法結合起來。只有把調解工作的重心放在“預防”上,行動放在“主動”上,落腳點放在“快、準、情”上,延伸放在“回訪”上,才能最大限度地促進家庭和諧、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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