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6日上午9時,昆明市中院正式開庭審理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鬍星職務犯罪案。該案牽涉了包括昆明市規劃局原局長曾華在內的衆多官員及房地產企業,因此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胡星職務犯罪案當日在昆明市中院第二法庭審理。記者在現場看到,法庭外有一名法警把守,拒絕記者等與案件無關的人員進入。在中院7樓的新聞中心,已經有多家媒體的記者聚集在辦公室等待,新聞中心的工作人員不時接到省外一些媒體的電話,要求就胡星案進行採訪。
胡星案被視爲"交通廳長腐敗"的典型案例。從此前雲南省紀委的案情通報來看,與胡星有利益糾葛的多爲房地產開發公司。胡星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鉅額賄賂4029.798萬元。他的"胃口"很大,曾一次就受賄港幣1000萬元、人民幣500萬元。據紀委的同志說,在他們辦理過的案件中,單筆受賄上千萬元的非常少見。
胡星還利用職務便利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爲了讓三弟胡彬能夠得到某開發項目,胡星指使昆明市土地儲備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湯漢瑩人修改電腦程序,最終讓其弟的公司在電腦隨機抽標時中標。後據昆明市原規劃局局長曾華交代,胡星還曾說"該項目是省委領導打招呼的,你們要講政治儘快辦理有關手續";市園林綠化局局長翟建國也交代,胡星說"這塊地是省委領導打招呼的,要抓緊落實"。胡彬中標後進行房地產開發,該項目淨利潤14872.46萬元。
此外,胡星還長期包養張某某,並先後出資50萬元、100多萬元爲其在昆明、深圳買房,併爲她購買了豐田越野車和凌志越野車,張某某於2002年產下一女。據調查,胡星與其他女性也有不正當男女關係。
胡星案是從今天早上9時開始審理,直到記者11時離開中院,案件仍然沒有審理完畢。中院相關人士透露說,今天不會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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