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城市規劃腐敗
短短几年內,雲南省昆明市規劃局三任局長李德昭、胡星、曾華先後“落馬”。據有關機關透露,三任局長都收受了當地房地產公司鉅額賄賂,而正是曾華等人的“落馬”,才揭開了昆明市房地產業的腐敗黑幕。
三任規劃局局長的“牢獄規劃”
2007年4月6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昆明市規劃局原局長曾華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曾華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曾華在擔任昆明市規劃局建設處處長、副局長、局長期間,利用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職務便利,於2000年至2006年10月間分別收受雲南省倫華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雲南金馬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昆明昆川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等17家單位的多次賄賂,共計人民幣47萬元、美元14.65萬元、港幣9.5萬元、歐元8 000元、日元16萬元及價值人民幣9萬餘元和價值港幣4.71萬元的手錶、項鍊等貴重物品。
法院認爲:被告人曾華利用職權,多次收受他人錢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者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巨大,依法應予嚴懲。鑑於其坦白認罪態度較好,如實供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故依法從輕處罰。
記者發現,法院在審理中,沒有提到出逃的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鬍星的名字,但胡星曾是曾華的頂頭上司,而曾華是胡星的手下愛將。胡星也曾經是昆明市規劃局局長,在他擔任交通廳副廳長後,曾華接了他的班。隨着“昔日舊將”曾華如此快速地被推上被告人席,胡星的名字再一次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在此之前,這個曾被公安部A級通緝令全國通緝的副廳長似乎在春節熱烈的氣氛中被坊間“淡忘”了,留在人們記憶中的,只有他“在公安部發出通緝令前一夜已乘飛機前往廣州”的傳聞,以及他曾經的職務——昆明市規劃局上一任局長。當然,在人們對這兩位昆明規劃部門曾經的“老搭檔”之間的關係議論紛紛的時候,更不會忘記他們的前任局長李德昭。
2000年1月,李德昭從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職位上退休後,胡星接了他的班,在擔任昆明市市長助理期間兼任昆明市規劃局局長,此後,胡星升任昆明市副市長,原爲昆明市規劃局建設處處長的曾華,便升任爲該局副局長。
前後三任規劃局局長,都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被一些地產商的“糖衣炮彈”擊倒。業界普遍的觀點認爲,隨着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展,規劃部門日益成爲“腐敗高發區”,而掌握絕對審批權限的規劃局局長們,稍有不慎就會在“不能自拔”的漩渦中進行自己的“牢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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