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昭:退休後出事
昆明市民對規劃部門的印象,一直不是那麼深刻,就連原局長李德昭被抓後,坊間對案件的認識,還停留在李德昭個人身上。
業界認爲,若不是胡星和曾華兩任局長“出事”,早已在監獄接受改造的李德昭恐怕還不會進入人們的記憶。199 5年至2000年1月,李德昭在任昆明市建委(現建設局)副主任、昆明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3次分別收受房地產企業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138萬餘元、2000美元、價值人民幣1.8萬餘元的手錶一塊。此外,檢察機關還從李德昭身上及住宅查獲人民幣145萬餘元、美元12萬餘元、港幣5萬餘元、價值人民幣11萬餘元的名錶9塊,這些財物與李德昭的合法收入差額巨大,其本人對此亦無法說明來源的合法性。另外,偵查機關還從李德昭家中查獲小口徑步槍兩支、子彈593發。
“利益共同體”的“生意經”
“誰願意把錢雙手送上?還不是爲了能順利批到項目,多一點容積率。”這是一位房地產開發商的話。作爲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經營者,昆明房地產商對規劃局有着更深的瞭解,他們知道,規劃部門手上掌握着行政審批、處罰權,而規劃部門的這些權力,絕大部分就掌握在“一把手”的手中。
據房地產業界人士透露說,容積率、建築密度和綠化率,這是三個決定房地產項目贏利與否、贏利多少的指標。容積率高一點點,規劃紅線退一點點,一般人根本覺察不出來,但對房地產商來說卻可能是數千萬元的利潤。而且,由於昆明正處於城市化的高速發展階段,原本只對老城區的建築有硬性指標約束,而對新城區的建築規劃往往只是簡單分爲若干功能區。許多城市新城區的項目開發均以大中型項目爲主,單個樓盤動輒超過10萬平方米,一些大的樓盤規劃面積甚至達到數百萬平方米。在這樣的情形下,樓盤容積率只要提高零點幾個百分點,就能夠帶來鉅額利益。
記者瞭解得知,2006年1月,昆明市正式發佈的城市規劃標準規定,二環以內新建住宅容積率不能超過3.5,二環以外不得超過3。但據業內人士透露,實際上二環內不超過這個上限的樓盤極少。有關部門調查確認的事實是,涉嫌胡星案、違規開發的樓盤“金碧陽光”,不僅強行改變原來規劃的“城市綠地”用途,規劃公示上標明的容積率更是高達4.2。而據計算,規劃部門制定的房屋容積率從3.5提高到4.2,開發商利潤就可以增加70%。
“行賄者正是看中這些局長們手中的權力可以帶來效益,纔給這些官員行賄的,而受賄者也是看中自己的權力可以變現,才樂於冒着風險收受賄賂。”一位資深法律人士認爲,在開發商和規劃官員之間,客觀上存在一種“共生”的尋租現象。開發商一方面是規劃官員的“政績推動者”,同時又很容易把規劃官員拉下馬,成爲誘導官員腐敗的“麻煩製造者”。從經濟層面上分析,雙方在“攻關”和“尋租”上一拍即合,容易結成“利益集團”。
權力腐敗表現在上層,而禍害在基層。據一位開發商透露,他們爲行賄花出去的錢,並不會自己承擔,送出去的錢可以通過支出招待費、管理費消化一小部分,再就是攤到建築安裝上,因這一環節稅費低。當然,最後都要轉嫁給購房者。以認定的李德昭受賄的337萬元爲例,如果要攤到1000套房子上,每戶要承擔3370元;如果是500套房子,每戶要承擔6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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