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上午,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羣安向媒體通報最近衛生部查處的三起違法違規採血(漿)案件的查處情況。其中廣東省揭陽市中心血站違法違規採血涉案血頭被分別判處6個月至1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相應的罰金;揭陽市中心血站站長被免職。
毛羣安通報稱,最近衛生部會同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分別對山西省方山縣單採血漿站、湖南省婁底市紫光新化單採血漿站和廣東省揭陽血液安全事件等三家採供血機構違法違規採血(漿)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並向全國衛生系統通報了有關結果。今日向社會通報了三起案件的有關查處情況:
一是關於山西省方山縣單採血漿站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調查中發現該站存在以下主要問題:檔案管理混亂,供漿員信息虛假。該站爲個人設置,供漿員檔案資料不全,發供漿證前未按要求對供漿員進行身份識別;該站用於供漿員身份識別的計算機系統已出現故障,採漿前對供漿員不進行身份識別。
同時,存在採集冒名頂替者血漿、頻繁採集血漿和不體檢、化驗就採集血漿的違法行爲。3.該站房屋佈局等基礎條件不符合工作流程,實驗室條件簡陋,現有設備無法滿足檢測項目要求。實驗室操作原始記錄和技術操作資料保存不完整,無法保證信息資料的溯源性。
事件發生後,山西省衛生廳已要求全省單採血漿站進行全面停業整頓。在進一步深入調查覈實的基礎上,山西省衛生廳於2007年3月依據《血液製品管理條例》依法吊銷了方山單採血漿站的《單採血漿許可證》。對於該站在審批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近日,衛生部已責成山西省衛生廳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有關工作正在進行。
二是關於湖南省婁底市紫光新化單採血漿站違法違規採漿查處情況。調查發現該站的主要問題:對部分供漿員不進行身份識別;存在故意冒名頂替採漿和頻繁採漿的違法行爲;體檢項目不全。
湖南省衛生廳經過調查覈實後吊銷了婁底紫光新化單採血漿站《單採血漿許可證》,並罰款10萬元;對新化漿站職工辦理供漿卡給供漿員冒用的相關人員,交由當地有關部門追究責任,依法嚴肅處理。鑑於新化漿站在檢測、身份識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無法保證對採集血漿溯源性,湖南省政府已責令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站的設置單位——清華紫光古漢生物製藥有限公司進行調查覈實,對因漿站冒名頂替採漿可能出現的生物製品質量問題進行覈查;如有問題,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是關於廣東省揭陽血液安全事件查處情況。調查中發現揭陽市中心血站違法違規的主要問題:有償供血比例過高,存在頻採血液,採集冒名頂替者血液的違法行爲;揭陽地區存在“血頭”非法組織他人賣血現象。
揭陽市紀委及監察局依據有關規定,對揭陽市中心血站站長給予免職處理,給予主管副站長、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等相應的處分;當地法院對涉嫌非法組織他人賣血和製作假身份證的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6個月至1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相應的罰金。
2007年,國務院再次將非法採供血專項整治工作作爲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內容之一。衛生部、監察部、公安部、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期已經聯合下發了《2007年全國非法採供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有關工作進行部署安排,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採供血機構認真學習,以三起違法違規採血(漿)案件爲鑑,舉一反三,加強監管,確保用血安全和人民羣衆身體健康。
一是要認真落實職責,做好案件查辦工作。各地要進一步貫徹落實《方案》的有關要求,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突出重點,明確職責,狠抓落實。要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切實做到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在案件查辦過程中,要加強部門聯繫,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有關行政部門要將發現的涉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的案件及時移送監察機關。對符合刑事追訴標準、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要求及時移送。
二是要強化監管手段,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各地要針對採供血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分析當前血液安全狀況,從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措施等方面提出標本兼治的綜合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改善監管手段,爭取工作的主動性。設置有單採血漿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立三項監管制度和措施: 1.建立單採血漿站監督公示制度。在2007年8月30日前應要求單採血漿站設立監督公示欄。2.建立對單採血漿站執業活動的視頻監視系統。在2007年10月30日前,在所有單採血漿站的辦卡室、採漿室等關鍵部門安裝攝像頭,實現採漿過程的全程視頻監控。3.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逐步建立計算機網絡監管平臺,實現對所有采供血機構的遠程動態監控。
三是加強法制宣傳,提高專業人員技能。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獻血法》、《血液製品管理條例》,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推動無償獻血工作,普及獻血和採供血漿的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積極開展對供漿員的宣傳教育,增強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及能力。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採供血機構工作人員和衛生監督員培訓,提高他們的血液安全的法律意識和業務技能。同時,歡迎媒體和公衆監督採供血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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