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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蘇聯解體的教訓
南方週末: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特色”,今天,這一制度是否還適合?
吳仕民: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解決民族問題中最有特色的東西,也可以說是中國對當代世界的貢獻之一。
鄧小平同志曾經講:“我們中國是團結的,我們在處理民族問題上是好的,毛主席是英明的,沒有搞什麼民族自治共和國。”這一政治制度,既維護了國家統一,又保障了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自治權利,既有利於政治穩定,也有利於經濟發展。實踐證明,這是符合中國實際,有生命力的、成功的制度。胡錦濤總書記講,民族區域自治作爲我們黨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經驗不容置疑,作爲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動搖,作爲我國社會主義的一大政治優勢不容削弱。
南方週末:中國解決民族問題與前蘇聯有何不同?
吳仕民:蘇聯的歷史、文化和民族情況、民族關係都和中國有很大不同。蘇聯當時實行邦聯制,邦聯基本上是以民族爲基礎的15個加盟共和國組成,法律還規定“每一個加盟共和國都保留有自由退出蘇聯的權利”。後來,由於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民族理論的失誤、民族政策的失當、民族關係的失睦,蘇聯支離破碎,肢解成了以民族爲單元的多個國家。
新中國成立時,在經濟體制上很多方面效法蘇聯,但在解決民族問題上走的是自己的道路。我國實行的是單一制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國家統一領導下的民族區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多方面的自治權,但也有義務維護國家統一,保證國家憲法和法律在自治地方的遵行。
文化保護需有清醒認識
南方週末:在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關於少數民族文化保護的擔心,似乎越來越多,如何看待經濟發展和傳統民族文化保護之間的平衡?
吳仕民: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徵,是民族發展的內在動力。從一般情況而言,經濟發展可能會對傳統文化產生消極影響。就好像要開荒種地,地上的樹和草會消失、生態會改變一樣。我們的文化保護,是要把體現民族特質的、優秀的東西留下來。所以要處理好經濟建設和文化發展的關係,既發展經濟,也繁榮文化,使之相得益彰而不是互相沖突。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網絡、電視乃至手機等流行文化對傳統民族文化的巨大沖擊。要因勢利導,使傳統文化有一席之地,能在文化勃興中保持和發展自己的特色,體現自己的價值。要努力爲傳統文化找到新的活力源泉。
如果採取放任的態度,民族文化的抵抗力不會那麼強。但如果有清醒的認識,保護下來還是可能的。當然我們也不是說,要把所有的傳統一覽無餘的留下來。河流流向大海,總是一路上有各種消耗,我們的文化保護,就是要把本質的、精良的東西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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