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類行爲將受到嚴查
來自中國人事部的數字顯示,2006年,據不完全統計,26個省區市和部分中央機關共對8496名行政機關公務員給予政紀處分,其中950人受到開除處分。
據人事部介紹,2003年,全國共對14213名行政機關公務員給予政紀處分。據不完全統計,在抗擊非典鬥爭中,共有515名行政機關公務員和103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處分,爲奪取防治非典鬥爭的勝利提供了有力的紀律保證。
過去5年中,中國加大公務員紀律懲戒工作力度。一是加強制度建設。會同監察部和國務院法制辦研究制定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07年6月1日生效施行。二是嚴厲懲處違法違紀公務員。堅持從嚴治政,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廉政紀律等各種違法違紀行爲,嚴肅公務員紀律。
另據瞭解,過去5年中,中國對建立行政問責制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並不斷向縱深推進,轉變問責方式,深化問責對象,擴展問責範圍和領域,堅持有責必問,有錯必究,依法追究違法和不當行使權力或者不作爲的公務員的紀律責任,增強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據介紹,有關部門加大了督促檢查力度,建立健全推進公務員行爲規範建設的長效機制,重點加強了對直接服務於羣衆的“窗口”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和掌管“人、財、物”的重點工作崗位公務員的行爲規範教育,把公務員遵守行爲規範的情況作爲考覈、獎懲、職務升降、辭退的重要依據,提升了廣大公務員的道德水平,有力促進了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
自2002年以來,共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5900餘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宣誓,各地各部門相繼開展了新錄用公務員宣誓工作,一些地區和部門還對公務員任職宣誓進行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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