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成以“妻子允諾陪嫁的轎車和現金未能兌現”作爲離婚理由之一,起訴至法院,要求與妻子離婚,但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一審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張成與鄧蕊於2004年11月經人介紹相識,經兩年多的相處,二人終於走進了婚姻殿堂。結婚初期,二人感情尚好,但時間不長小兩口便經常發生口角。張成在開庭時說,因鄧蕊工作繁忙,二人在婚前接觸不多,雙方缺乏瞭解,無感情基礎。張成還說,自己在感情上受到鄧蕊欺騙。這是因爲,結婚之前鄧蕊說要陪嫁一輛轎車,婚後還說有陪嫁2萬元。但時至今日,他仍未見到這些陪嫁。
張成表示,婚後他和鄧蕊經常因生活瑣事打架,現在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因此請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
然而鄧蕊卻表示,張成所述並不屬實,雙方婚前和婚後感情很好。關於陪嫁問題,鄧蕊反問道:你看上的是我這個人,還是我的財產?她表示,陪嫁多少不能成爲離婚的理由。鄧蕊在庭審中堅決不同意結婚,並認爲夫妻感情並未破裂。
本案主審法官經審理後,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該法官認爲,雙方系自主婚姻。婚後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應冷靜解決,妥善處理,相互關愛、扶持和照顧。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爲由要求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因此原告應給予被告重新和好的機會,繼續堅持離婚不妥。
專家觀點:物質婚姻靠不住
本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張寶義表示,婚姻是以愛情爲基礎的,愛情是婚姻中最基本的東西,沒有愛情而僅以物質、名譽、地位、聲望爲前提的婚姻,絕大多數都會不幸福。所以說,在婚姻中愛情的力量是最重要的,而物質在很多時候是靠不住的。
張寶義表示,現在經濟高速發展,可以說只要有追求,每個人都能過上不錯的生活,因此希望人們在組成家庭時不要太看重物質的東西,而應把感情放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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