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資料圖)
11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
這是對46歲的“上海首富”周正毅第二次判決。2004年6月1日,他曾因犯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和虛報註冊資本罪領刑三年,2006年5月刑滿釋放。不久上海社保案發,出獄後的周正毅一度被傳在其間扮演不光彩角色,2006年10月,周因涉嫌行賄被有關部門監視居住,三個月後被再度批捕。2007年3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一個月。
10月23日至26日,周正毅案在上海二中院“閉門”審理,法院嚴格控制旁聽人員資格,極盡低調。中途因周正毅身體原因,休庭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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