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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支出安排情況主要是:教育支出1561.76億元,增長45.1%;科學技術支出1133.98億元,按可比口徑增長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61.61億元,按可比口徑增長24.2%;醫療衛生支出831.58億元,增長25.2%;環境保護支出1027.51億元,增長31.4%;農林水事務支出1450.49億元,按可比口徑增長17.2%;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包括安全生產、糧棉油等重要物資儲備、解決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本息等方面的事務)支出3373.24億元,增長38.9%;國防支出4099.4億元,增長17.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655.4億元,增長14.3%,其中國內外債務付息1235.66億元,增長24.4%;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財力性轉移支付12317.81億元,增長12.8%。(詳見《預算草案》第30頁,62頁,報告後附表3)
2008年中央財政支出重點安排和主要財稅政策如下:
(一)繼續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
完善和落實穩健的財政政策,着力結構調整和協調發展。加強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把控總量、穩物價、調結構和促平衡有機結合起來,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好勢頭,努力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爲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爲明顯通貨膨脹。
適當減少財政赤字和國債資金規模。安排中央財政赤字1800億元,減少200億元(比上年預算赤字減少650億元),預計佔GDP比重下降到0.6%。中央建設投資安排1521億元,增加177億元。其中,國債資金安排300億元,減少200億元;經常性收入安排1221億元,增加377億元。中央建設投資重點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加強水利、生態環境保護,支持社會事業發展,以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力度,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支持科技創新,推進節能減排,調整產業結構。落實支持西部大開發等財稅政策,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促進地區協調發展。支持重大裝備國產化、東北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重點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資源枯竭型城市發展接續產業。完善出口退稅、加工貿易、進出口關稅等相關政策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支持高附加值產品出口,鼓勵資源性、節能降耗、關鍵零部件等產品進口。實施鼓勵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企業創新對外投資與合作方式,開展國際化經營。
發揮財稅政策穩定物價的作用。運用財稅槓桿,大力支持糧油肉奶蔬菜等農產品生產,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應,抑制物價過快上漲。做好必需商品進口以及儲備物資投放等相關工作,促進市場供求平衡和物價基本穩定。密切關注價格上漲對民生的影響,及時完善和落實各項財政補貼政策,保障困難羣體基本生活。
近期發生的嚴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給經濟造成重大損失,給羣衆生活帶來很大困難。要繼續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切實加強資金保障,採取相關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加大對受災羣衆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力度,做好受災地區的物資供應工作,着力保障受災羣衆基本生活。及時落實農業救災等資金,促進儘快恢復農業生產。大力支持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和修復電網、交通、教育、廣播電視、衛生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全國財政已安排各項抗災救災和恢復重建資金555.2億元,其中中央財政通過經常性預算和基金預算等綜合安排275.43億元,地方財政安排279.77億元。同時,對電網、電信等企業實施有關稅收支持政策。
(二)鞏固、完善和強化各項強農惠農財稅政策
堅持把支持“三農”作爲預算安排和財政工作的重點,突出加強農業基礎,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央財政安排用於“三農”各項支出合計5625億元,增加1307億元,增長30.3%。
加大對農民的補貼力度。中央財政安排對農民補貼支出1335.9億元,增加253億元,增長23.4%。其中,糧食直補151億元,農資綜合直補482億元,農機具購置補貼40億元,良種補貼70.7億元,農民培訓經費16億元。
大力支持農業生產發展。中央財政安排用於支持農業生產的支出3044.5億元(包括大部分農林水事務支出,列入環境保護科目的退耕還林支出,以及列入中央對地方財力性轉移支付科目的農村稅費改革補助支出等項目),增加441.9億元,增長17%。其中,用於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1022.8億元;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小型病險水庫治理資金84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127.2億元,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中低產田改造和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和完善對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安排165億元;落實退耕還林後續政策,安排135億元,用於補助退耕農戶和加強退耕農戶的基本口糧田建設等;健全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制度,安排60.5億元;大力支持扶貧開發,安排167.3億元,創新扶貧開發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先進實用農業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同時,完善扶持生豬、奶業、油料生產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適當提高稻穀和小麥最低收購價。
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中央財政安排1245.2億元,增加611.4億元,增長96.5%。其中,支持農村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發展1073.2億元;支持全面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90億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62億元。
多渠道增加“三農”投入。中央和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繼續按規定用於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土地整理和耕地開發等。地方財政也要增加“三農”投入,特別是土地出讓收入要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確保足額支付被徵地農民的徵地和拆遷補償費,補助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逐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積極支持建立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並利用以獎代補等手段,調動農民和社會各方面增加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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