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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庭審時,杜平稱眼睛不好,看不清有自己簽名和手印的筆錄。 本報記者 董世彪 攝 |
本報訊 (記者劉傑)一年半內,出租車司機杜平駕駛車輛『碰瓷』32起,多次向對方索要錢財成功。昨天上午9點半,杜平在朝陽法院受審時,當庭翻供,稱『自己根本不是故意的』。
公訴機關指控,現年44歲的杜平原是北京嘉潤出租汽車公司司機。從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杜平駕駛自己的紅色富康出租車,在朝陽區北四環主路、東三環輔路、東城區東二環主路等地方,故意撞向正在並線、轉彎的轎車,造成對方負事故全部責任,不僅通過保險公司定損,而且開口向對方司機索要錢財100至上千元不等。
去年3月,交管部門經過查詢,認為這些事故都屬於『非正常事故』,因此移交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去年10月,杜平被刑拘,隨後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朝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昨天上午,杜平被帶進法庭時,旁聽席上他愛人、女兒放聲大哭起來。杜平看了一眼家屬,表情木然。
『沒有一起車禍是我故意制造的,沒有一起是我主動提出要錢的!』公訴人剛剛讀完起訴書,杜平便大聲反駁。在法官的示意下,法警為杜平解開了手銬。
杜平開始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他認為,既然交警都認定了對方負全責,那麼自己是沒有任何主觀故意的;而且對方給錢都是協商的結果,因為自己要交『份兒錢』。說到激動處,他手舞足蹈,雙手比劃著敘述一起起車禍發生的狀況,聲稱『根本不是碰瓷,我也有危險的』。
『你從何時開始開車?』公訴人問。
『大概2000年。』
『從2000年至2005年8月,你開車幾乎沒有發生過事故,但是此後一年半內,你出車禍達32起,其中最頻繁的半個月內就有6起,難道這是偶然嗎?』公訴人追問。
杜平低下頭,指著自己的頭說,『以前的時候,我開車都特別小心謹慎,但2006年開始,我的眼睛、耳朵、心髒都有了疾病,可能開車會不穩。』
『可是你身體狀況差的話,怎能通過交管部門的年檢呢?』法官發問。
『那,那我就不知道了。』自始至終,杜平不認罪。面對公訴人拿出的有自己親筆簽名和手印的供認筆錄時,杜平依然理直氣壯,聲音更加響亮,『我根本不知道寫的什麼,我眼睛不好看不清楚!』
辯護律師也為杜平做了無罪辯護。
朝陽法院表示,將擇日開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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