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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新疆戶外運動一景 (資料圖片) |
法制網記者潘從武
法制網烏魯木齊5月5日電5月3日,正是各戶外探險隊紛紛歸家的日子,但由於突遭泥石流,新疆一支已在歸途中的徒步探險隊卻1死4傷(傷者包括一名拉運探險隊員的司機)。目前,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救治。這一事件引發眾多驢友(參加自助游朋友的俗稱)的思考和反省,盡快出臺相關法規規范戶外運動迫在眉睫。
突遭泥石流1死4傷4月30日20時許,一支20多人的徒步探險隊從烏魯木齊出發前往天山南麓的巴輪臺鎮,計劃從巴輪臺鎮由南至北穿越天山抵達天山北坡的呼圖壁縣。據知情者透露,3日上午,這支隊伍已是精疲力竭,領隊遂電話通知在呼圖壁等待接應的卡車前來拉運裝備和體力不支的隊員。12時許,返程的卡車突然遭遇泥石流,從山頂滾落的石塊和滑坡山體迅速將卡車吞沒。卡車上4位隊員1人當場死亡,卡車司機與其他3名隊員受傷,卡車嚴重變形。
新疆戶外探險救援隊得到消息後,於3日下午趕到事發地參與救援。目前,傷者均在醫院接受觀察和治療,其中一位傷勢較重者經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搶救,已轉至重癥監護室觀察。
戶外運動人士稱此次出現險情的線路為『狼塔線』,在新疆戶外探險線路中屬難度等級高的線路,從巴輪臺至呼圖壁穿越天山的線路共有A、B、C三條,路程從70至130公裡不等。這支遭遇泥石流的探險隊選擇的是A線,全長約70公裡。
有驢友稱,這次事故純屬意外,不是線路沒選擇好,也不是領隊沒組織好,這完全是天災,無法預測到。
5月4日,新疆戶外探險救援隊在一家戶外論壇發帖就狼塔事故情況進行了說明。上百位戶外運動愛好者跟帖表示悼念。有驢友說:『雖然這次事故純屬意外,但用生命做代價向我們昭示了戶外運動風險的存在。願我們每個驢友今後在享受大自然帶給我們美好回味的同時,也要時刻牢記安全防范的重要!』
自助游責任法律尚未明確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體育局登山運動管理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新疆經常參加戶外運動的有20多萬人。
據悉,僅烏魯木齊就有四五十家戶外店、30多家戶外俱樂部,眾多的戶外店生存之道就是自己組織活動;幾乎大多數出行隊伍都沒有職業向導領隊。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如此發展的戶外產業,已為戶外事故埋下禍根。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驢友說,在戶外運動中風險無時不在,此次事件屬於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領隊有責任,但不應承擔主要責任。而作為發布消息的網站及頒發相關領隊證件的機構(有獲利關系),是否也需擔負一定責任呢?
該事件帶給驢友更多的是思考和反省。
也有驢友認為,目前戶外運動還缺乏一條保護繩,一旦發生意外,相關領隊面臨傾家蕩產的賠付可能。而現有的一些保險,往往附有大量的免責條款,且事發後理賠程序相當復雜,這樣的保險並無太多意義。雖然戶外險參保人群相對少,但保險公司應具備這樣的社會責任,為這個群體提供更安全有效的保障。
新疆星河律師事務所律師郭玉濤說,對於這種自助游出現事故的責任劃分,國家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相關責任。如果事故是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或者事前並不能預見事故,領隊和組織者就不負有完全責任;若事故發生地屬於可預見的危險區域,組織者和領隊有義務帶領隊員避免相關危害,若發生危害,組織者和領隊是有過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此次事件,最終是要判定當地是否是危險地區,領隊和組織者是否做好相關防護和避免危害的措施。
此外,郭律師提醒廣大自助游愛好者應該盡量避開危險路線,若發生事故,組織者和領隊應該采取積極的營救措施。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游局執法總隊大隊長曹志新表示,戶外運動雖然是一種健康的生活方式,但前提是必須特別注意安全,活動組織者應經過自治區體育局嚴格審批。
新疆體育局登山運動管理中心戶外部負責人稱,此次活動的組織方沒有經過自治區體育局注冊登記。據悉,目前新疆全區在體育局經過注冊登記的僅有8家戶外俱樂部。『按照規定,戶外組織機構組織戶外運動應該到我們這裡來報備,但這次活動的組織機構出發前沒有到我們這裡來報備。我們要求戶外組織機構備案的目的是檢查戶外運動出行安全情況,包括裝備准備、人員組織、車輛使用等各方面的安全情況。』這位負責人說。
新疆擬出臺條例規范戶外運動同時,記者從新疆登山運動管理中心了解到,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委托,新疆體育局政策法規宣教處和新疆登山運動管理中心正在起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戶外運動管理條例(草案)》,該條例今年有望出臺,對近幾年來人氣極旺的戶外運動進行規范化的引導和管理,將可能成為我國第一個專門的戶外運動管理法規。
據介紹,該條例的起草早在去年底就已開始,如今已幾易其稿,被列入新疆今年的立法計劃中。該條例的起草得到新疆戶外運動人士的歡迎。
被譽為『戶外運動天堂』的新疆自然條件得天獨厚,是全國戶外運動發展較早較快的地區之一。據了解,隨著戶外運動急劇昇溫,各種因不規范管理造成的危險也頻頻發生,一系列事件為戶外運動管理敲響了警鍾。
新疆登山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國桓說,戶外運動本身就具備一定的風險性,再加上領隊水平良莠不齊,問題頻發,戶外運動陷入『不出事自己受益,出了事政府買單』的怪圈,盡早規范管理新疆的戶外運動已迫在眉睫。
新疆登山運動管理中心一位參與條例草擬的部門負責人認為,戶外運動意外的發生有幾個重要原因,有些組織者和領隊沒有經過專門的系統培訓,自身能力有缺陷。現在,許多戶外運動俱樂部和領隊通過在網上發貼來招募活動隊員,一旦出了問題,找不到責任主體。還有些戶外運動俱樂部要求參加者簽訂一個《免責協議書》,自己倒是規避了風險,參加者的生命安全卻得不到任何保障。戶外運動管理條例將會對這些問題進行規范。據悉,對戶外運動俱樂部和領隊進行統一的資格認證,對戶外運動線路實行審批制,都是正在草擬中的管理條例要考慮的重要內容。網上招募的戶外運動也將受到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