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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其所好故作神秘
行騙差點當場露餡
記:怎麼想到假冒警察行騙的?
徐:我長相中下,沒工作,找不到對象,沒人看得上我。平時報紙上有好多女孩子登征婚啟事都寫著要找警察,我只不過是投其所好。她們不是喜歡警察嗎,我就裝警察和她們搞對象,只要演得像,人到手不說,還能找機會騙到錢。
記:你不擔心謊言會被揭穿嗎?
徐:剛開始時怕,總擔心露餡兒。後來我發現,只要把自己弄得神秘一點兒就容易蒙混過關。一旦說瞎話出了紕漏,被對方追問,我就往工作上面推,說案子需要保密。這樣,別人就不好再多問了,一般情況下都能應付過去。
記:其實你的騙術並不高明,即便能騙住當事人,又怎麼能騙住她們的家人呢?
徐:我只要下工夫把她們本人搞定,就成功一大半了。比如說小張,她的家人一直不相信我,可她信我,還幫我編瞎話騙家裡人。我的目的就是能多騙一天是一天,多一天就多一分騙錢的機會。如果有可能,我就抓住機會向她們家人獻殷勤,就像對胡玲的母親那樣,讓他們對我有了好感,那樣再弄錢就方便多了。
記:行騙時,有沒有差點『露餡』的經歷?
徐:有。小張的父母幾次要與我家人見面。第一次,我們約好在上島咖啡廳見面。等了3個小時以後,我跟他們說爸媽被老戰友拉走了。那次,我心裡有數,也非常鎮定,因為,家裡臨時有事來不了是很常見的。第二次,他們又要見我父母,我真的有點心虛了。那天,我特意弄得很隆重,表明我和家人對上次爽約的歉意。然後,我假裝突然接到電話,說我爸在漢沽出了車禍,我媽也跟著去了醫院。接著,我開始坐立不安,反復打電話詢問情況。就這樣,在小張家人半信半疑的注視下,我戰戰兢兢吃完了那頓飯。這次經歷真是驚心動魄!
警方提醒
公安南開分局警務督察隊副隊長王樹春認為,騙子假冒警察行騙的案例不在少數,而這些人能屢屢得手,有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騙子利用了普通人對警察的信任。在人們的印象中,警察是正義的化身,所以,人們在與警察交朋友時,很少會保持警惕,更不會產生懷疑。騙子正是利用了這種心理,假借警察的身份,騙取人們的信任。
其次,警察是執法者,並且在某些時候還需要保持神秘的色彩,特別是在辦案過程中,有些事情必須保密,這一點是眾所周知的。因此,在和警察交往的過程中,一般人對其所提的要求都會照辦,即便有時覺得不理解,也不會過多追問或質疑。這就給了騙子可乘之機,一旦人們對他們的謊言產生懷疑,他們就會以『身份特殊』『工作需要保密』等理由加以搪塞。
此外,對於很多女青年來說,受騙往往也是自身的虛榮心理作祟。在她們看來,和公務員、執法者談戀愛,不但意味著今後生活穩定,更可以引起別人的羡慕。於是,騙子們便投其所好,輕易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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