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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百男子謊稱曾是特種兵,現在乾工程,身有200萬元債權,以此騙得他人信任。而後,該男子以各種借口斂財,騙取數千元。日前,該男子被紅橋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2006年7月間,年過半百的姜某在紅橋區佳園北裡一麻將館打牌時結識孫英(化名)。姜某謊稱自己名叫『從健』,以前乾過特種兵,現在乾工程,挺有錢,工程老板目前還欠著他數十萬元工程款。姜某在牌桌上的一番『忽悠』,贏得了孫英的信任。姜某隨後稱可以安排孫英的丈夫到其工地工作,孫英信以為真。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間,姜某以交納保險費、辦假電工證、去山西找老板追欠款需要路費、將人打傷需賠償醫療費等各種借口,分數次從孫英處騙取現金7000餘元,後全部揮霍。
與此同時,姜某還欺騙著另外一名女性。2006年9月,姜某通過婚姻介紹所認識離婚婦女張梅(化名),後二人交往至2007年3月。其間,姜某謊稱工程老板欠他200萬元工程款,已答應給他一套房屋折抵一部分工程款。姜某說要將這套房子過戶到張梅名下以供二人結婚使用,以此騙取了張梅的信任。姜某謊稱需用錢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從張梅處騙取現金1400元,也全部予以揮霍。
姜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編造謊言,騙取公民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而姜某1983年曾因流氓行為被治安拘留15日、1991年曾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此次姜某重新犯罪,主觀惡性較大,且將贓款全部揮霍未予退繳,給被害人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在量刑時應酌情從重處罰。由此,法院一審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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