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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曾少兒借替情敵敷面膜,趁對方無防備之時,利用兩條包裝用的膠索帶,勒住對方頸項。(圖片來源:明報)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燒臘店東主欲享『齊人之福』,發展錯綜復雜的『四角』孽戀。與妻子育有子女的店東,與已育有一女的前女友再續前緣,但同時又跟一名內地女子發展關系及懷有骨肉,兩情婦互相知悉對方存在,『競爭』情夫之餘又開始接納對方。
但內地情婦及後為店東誕下女兒,而任職文員的情婦妒火中燒,一次借著替內地情婦敷面膜時,用膠索帶勒對方頸項,幸及時醒覺停手,內地婦纔免被勒斃。
上月還押期間為情夫誕下兒子的女被告曾少兒,現年30歲,5日在高院被判囚2年4個月。
報稱任職文員的被告,承認一項企圖蓄意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至於另一項企圖謀殺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起訴。法官判刑時,除給予被告一般的認罪扣減,更因她剛誕下兒子,而額外扣減了4個月監禁。被告的僱主5日亦有到庭支持,更在求情信盛贊被告是『完美僱員』。
案中被告的情夫關振興5日也有到庭,也為被告撰寫求情信。辯方大律師指出,雖然被告與關某的關系暫未有定案,但關某會負責照顧被告的7歲女兒。
在荃灣街市街開設燒臘店的關某,在庭外拒絕回應提問,又聲稱其老板不知道他會到庭,又說因案件吸引傳媒采訪燒臘店而被老板責備。不過,記者5日前往關某的燒臘店,店內員工都指關某就是老板,但對老板的私人事並不知情。
遭勒頸及被高跟鞋砸傷頭部的女事主陳水娥,年前持雙程證由內地來港。去年8月12日案發後陳某被送院,其頸背、面部、上身和大腿內則均有損傷,但沒有骨折,兩日後出院。據悉,陳某現與年幼女兒已返回內地生活。
事發於2007年8月12日早上11時半,被告為事主敷面膜美容,其間事主突感有東西纏著其頸項,遂用手指阻隔,但面膜令她呼吸困難。事主用力扯被告的頭發,被告纔松開手,而事主見被告用膠索帶勒著其頸,之後被告手執事主的高跟鞋擊向事主頭部。當時,事主提醒被告有一女兒,還有她可能面對的後果,被告始停止攻擊。
及後,事主欲致電通知關某,但被告警告她不要這樣做,否則『死在你面前』。被告離開後,事主致電友人並報警。被告同日下午在家中被捕,警誡下承認因事主為男友誕下女兒而感到十分憤怒。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因發現自己已為關某懷有身孕,以為這樣做可以令事主離開關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