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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將正式實施,從法律的角度對城市管理標准進行了統一規范。
市容市貌:有序規范
管理范圍內無違法建設、無佔路經營、無私開門臉、無亂吊亂掛和亂涂亂畫。戶外廣告和商業牌匾的設置要符合設置規劃和規范。建築工地的圍擋符合有關規定和規范。
環境衛生:乾淨整潔
快速路、主乾道路、各類橋梁(含人行天橋)、重點地區、次乾道路、支路和居民區內的胡同裡巷、樓群、甬路路面淨、人行道淨、綠地淨、樹穴淨、排水口淨。其中,快速路、主乾道路、立交橋和重點地區保持20小時,次乾道路、支路和人行天橋、跨河橋梁保持16小時,裡巷道路保持12小時以上清掃保潔作業,清掃保潔率達100%。
市政設施:平整通暢
機動車道路路面平整,無坑槽現象,路井平順、無跳車現象。各類地下專業管線井蓋齊全,無缺失和損毀。橋梁路面通行安全,橋面無坑槽。排水管道及時通挖保證通暢,井蓋齊全完好,無污水跑冒。景觀河道進行水體循環,河道水質、水位達標。
道路交通:規范智能
交通標線清晰整潔、保持完好。交通護欄等隔離設施的種類、式樣和規格統一規范,外觀清潔。逐步完善交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機動車輛必須在停車場或在城市道路准許停車的地點停放;自行車必須停放有序,不准佔壓無障礙設施。
另外,在公園、綠地和道路綠化方面,要求行道樹缺株率在1%以下,新栽行道樹存活率達95%以上,保存率100%。街景照明和路燈照明要求無損壞、斷亮,路燈亮化率達到100%。夜景燈光設施要與城市景觀協調,采用節能、環保、綠色光源。開啟率達到95%,完好率達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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