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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芬低頭哭泣 記者
黃興能/攝 |
兩名孩子的前途令人擔懮記者黃興能/攝 |
兩個小孩失去了爸爸,而媽媽也不能照顧他們 |
作為兩名特殊的目擊者,星星和諾諾的世界也隨著這次『可怕』的目擊徹底被改變。爸爸死了,媽媽被關押,星星被寄養在姑媽家,諾諾趴在外婆蒼老的脊背上,懵懂無知地叫著『媽媽』。然而,一個是勤勞憨厚的農村婦女,一個是目睹了慘劇的7歲孩童,悲劇的誕生,讓母子之間有了無法逾越的鴻溝,他們的內心深處有著怎樣的惦念?
記者洪揚實習生何永潔李淑芬始終低著頭,不停地抹著眼淚。當公訴人鏗鏘有力地指控她犯『故意殺人罪』時,她的身體顫抖起來:『孩子已失去了爸爸,我不想讓他們再沒有媽媽……』李淑芬當著兩名娃娃的面,砍死丈夫後自首一案昨天在晉寧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是什麼樣的冤仇大恨,讓一名瘦弱的農村婦女對丈夫下毒手?兩名年幼的孩子,眼睜睜看著爹媽相殘,心靈深處將留下怎樣的創傷?
嫌犯:當庭悔罪愧對孩子昨天上午10時30分,一輛警車在晉寧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前停下,一名身穿黃馬褂的女子從車上走下。走到法庭門口,看見1歲多的女兒,她的眼眶濕潤了,剛會講話的孩子稚嫩地叫了聲『媽媽』,女子眼中閃過一絲欣喜,之後目光黯淡,開始難以抑制地抽泣。
由於案情重大,案件由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審理。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淑芬31歲,晉寧縣晉城鎮南山村人。
公訴機關經審理查明,李淑芬與丈夫段某離婚後依然一起生活。2007年10月11日晚,李淑芬同段某因瑣事發生爭執後矛盾激化,李淑芬趁段某睡在床上,用砍刀背多次猛擊段某頭部,將段某擊倒在地,又用皮條捆綁後將其藏於臥室內側樓梯下,致段某死亡。10月12日晚,李淑芬在親友陪同下到晉城派出所自首。
據了解,事發時,李淑芬兩名年幼的孩子就睡在床的另一邊,與段某相對,7歲的兒子星星(化名)嚇得用被子捂住頭,1歲多的女兒諾諾(化名)被嚇醒後又被哄了睡著。
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行,李淑芬供認不諱,幾次回答提問,她聲淚俱下。她說:『看在兩名娃娃的份上,我一直在忍。當時我太衝動了,我非常非常地後悔,孩子已沒了爸爸,我不想讓他們再沒有媽媽……』
公訴人認為,從犯罪行為上來看,李淑芬主觀上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造成段某死亡,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淑芬的辯護人蔡學榮律師當庭出示大量證據,包括95名村民的聯名書,證實李淑芬遵紀守法,請求法院輕判。其中有一份保證書,為段某寫給李淑芬的,上面有『保證自己以後再也不跟其他女人來往』的內容。蔡律師指出,長期的家庭暴力折磨著李淑芬,纔讓這名憨厚朴實的婦女做出過激行為。『迫於情勢,李淑芬的犯罪行為屬於故意殺人罪中情節輕微的犯罪,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其有自首情節,應減輕處罰。』
玩伴:連雞都不敢殺的她被逼急了庭審中,聽著每一份指控李淑芬的罪證,旁聽席上有人默默流淚。對於李淑芬打死丈夫的原因,親友們一致認為李淑芬是『忍無可忍』。
李淑芬的母親介紹,李淑芬與段某1999年結婚,婚後感情不錯。後來,段某在外做生意期間結識了很多女人,並把他們帶回家居住。屢勸不改後,2006年7月,李淑芬提出離婚,法院判令星星跟段某,諾諾跟李淑芬。李淑芬就帶著娃娃回娘家居住。期間,段某找人來叫李淑芬回家,李淑芬不回。段某不僅寫保證書,還連拖帶拉把李淑芬拉回家。『想到兩名娃娃也需要個家,我就忍了。』李淑芬這樣想著,又再度與段某居住在一起。
『有一次,段某告訴我,他在外面做生意,就算10年、8年,我家姑娘也是他的。如果我們讓她改嫁,他就要對我們一家不客氣。』李淑芬的母親說。
前來旁聽的知情人紛紛證實,他們經常看見李淑芬一個人背著娃娃在地裡乾活,段某總是不著家。
對於李淑芬殺死段某的事實,和她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有些不敢相信:『她在我們中間膽子最小,以前連只雞也不敢殺,現在竟然殺了人,我們很難相信。她肯定是被逼急了。』親人們認為該案事出有因,希望法院能對李淑芬從寬處理,讓她早日回來照顧孩子。
7歲兒子:我不恨爸爸媽媽,想他們了昨天下午2時10分,星星的姨媽姨爹帶著諾諾來到星星就讀的十裡小學。正在上體育課的星星看見親人,親熱地叫了一聲『姨爹』,跑了過來。他穿著一件黑色外套,看見陌生人,顯得有些害羞。諾諾看見哥哥,把手裡的苹果遞給星星吃,星星把諾諾背起來,不想放下。親人看星星實在背不動了,纔勸他把小妹放下。諾諾牽著哥哥的手高興得蹦蹦跳跳,星星的臉上卻有一種同齡人少有的平靜,他冷冷地說:『我想妹妹了,想爸爸媽媽。』
星星的外婆傷心地說:『自從這件事發生後,調皮搗蛋的星星不愛說話了,有時感覺他呆呆的。』他的姨媽說:『發生了那麼大的事,孩子被嚇傷了,很難從陰影中走出來。』姨爹遞給星星兩元錢,星星不要。看推辭不了,星星就把錢折好裝進口袋裡說:『我不買吃的,我要留著買鉛筆。』
都市時報:你爸爸媽媽呢?
星星:我爸爸死了,媽媽坐牢了。
都市時報:你記得那天晚上發生的事嗎?
星星:媽媽用刀把爸爸砍死了。我害怕,用被子捂著臉,妹妹被嚇醒,媽媽哄哄她,她又睡著了。
都市時報:恨爸爸媽媽嗎?
星星:不恨。
都市時報:你哭過沒有?
星星:沒有。我不敢哭。
都市時報:你經常看見爸爸媽媽吵架嗎?
星星:他們經常吵架,我很害怕。
都市時報:你會經常想起當晚發生的事嗎?
星星:會的,爸爸的叫喊,媽媽的砍刀,我一想起來就害怕。
都市時報:現在你最想做的事是什麼?
星星:想爸爸、媽媽、小妹(長久地沈默)。
兩個小孩失去了爸爸,而媽媽也不能照顧他們
母親:不想讓娃娃沒了爸又沒媽
在公安機關的訊問和庭審中,李淑芬講述了事發當天的經過。每一刻,她都歷歷在目。殺人、拖屍、直至自首,每個環節,她掛在嘴邊的總是孩子。
問:把砍死段某的經過講一下。
李淑芬:2007年10月11日晚上,因為生活上的瑣事我們爭吵起來。晚上11點左右,星星和諾諾都睡著了,段某拿來一瓶敵敵畏讓我喝。我說我到廚房打水給他洗腳。當天凌晨左右,我從廚房拿著砍刀來到我和段某的臥室……段某倒在沙發上後,我用被子蓋在他肚子上。我怕嚇著娃娃,就把段某拖到樓梯底下,用一件西服蓋著段某。我還是怕娃娃看見,又用塑料布把整個人都蓋好,用水和褲子擦完血跡後,就將紅盆、褲子抬到樓上,接著我就一直坐到天亮。
問:為什麼離婚後還要和段某住在一起?
李淑芬:段某說讓我看看他的表現,主要還是為了兩名娃娃。
問:為什麼在10月11日晚把段某砍死?
李淑芬:以前的事我很生氣,他和一名女子姘居。我去喊他,還被他打。
問:你是否考慮過殺死段某的後果?
李淑芬:我沒考慮過。當時急了,就做了這件事。
問:你對該案的審理有什麼請求?
李淑芬:孩子沒了爸爸,我不想讓他們再失去媽媽。我很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