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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楓湖畔別墅群 |
4月15日,本報報道了貴陽逸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紅楓湖飲用水源准保護區內建設大型別墅群被省環保局依法叫停,並處以20萬元罰款的消息後,在讀者中引起了強烈反響。近日,記者采訪了貴陽逸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陶陳開和該公司法律顧問王進,並采訪了清鎮市相關部門負責人。
逸都房開公司: 已提出聽證申請4月18日,記者采訪貴陽逸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陶陳開和該公司法律顧問王進。
陶陳開和王進說,2004年8月,該公司以掛牌方式拍得該塊土地使用權證,掛牌公告及出讓合同均確認該塊地用地性質為商住,使用年限為50年,公司在該塊土地上修建別墅是符合要求的。
2004年8月13日,清鎮市發展計劃與經濟貿易局批准立項,要求辦理完國土、環保等相關手續後方能動工建設。此後,又陸續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貴州省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審批等手續。2007年3月21日,清鎮市建設局向該公司頒發了施工許可證,並於2007年6月11日、10月31日取得了兩份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我們並非擅自開工,而是得到政府部門頒發的施工許可證的。』陶陳開說。
陶陳開告訴記者,目前,貴陽逸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向省環保局提出聽證申請。
清鎮市建設局: 施工許可證是按程序辦的4月23日,記者到清鎮市建設局進行了采訪,該局黨委副書記尹明權接受了記者采訪,以下為記者和尹明權副書記的對話。
記者:建設局在頒發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時,需要把環境影響評價作為前置條件嗎?
尹明權:不需要,沒有法律和法規規定在頒發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時,要把環境影響評價作為必要前置條件。
記者:需要達到哪些條件纔能頒發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尹明權:一般只需『一書兩證』,即: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只要建設單位能提供這三個證件,就可以頒發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記者:這個房開項目在清鎮市的眼皮底下開工了一年多,而且是修建的國家明確限制的別墅類項目,建設部門在這方面存在監管缺失嗎?
尹明權:作為建設主管部門,我們對該項目的監管是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