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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頒布憲法全民公決法
緬甸表示不會重新修改新憲法草案
緬甸領導人敦促民眾共同努力建設民主國家
美欲借救災施壓緬甸
5月10日,一名老人在緬甸曼德勒的一個投票站內投票。緬甸新憲法草案全民公決於當地時間10日上午6時開始投票。 新華社/法新
新華網仰光5月10日電(記者張雲飛)緬甸全國除部分強熱帶風暴災區外10日舉行新憲法草案全民公決。緬甸官方媒體報道說,各地投票踴躍,投票活動在當天下午順利結束。
全民公決於當地時間上午6時開始投票,下午4時結束投票後立即開始計票。按照公決法,全民公決委員會將在全國所有地區投票結束後纔公布公決的最後結果。
仰光省和伊洛瓦底省部分受災地區共47個鎮區的公決投票因災情推遲到24日。據緬甸官方數據,緬甸全國人口5700多萬,其中18歲以上有投票權的公民為2700多萬。
緬甸軍政府2003年8月宣布了旨在實現民族和解、推進民主進程的七點路線圖計劃,其主要內容包括恢復舉行國民大會、就新憲法草案舉行全民公決、舉行多黨制大選、向民選政府移交國家權力等。2007年9月,國民大會完成制憲使命。
緬甸本月初遭受強熱帶風暴襲擊,據官方最新統計數據,截至9日下午6時,緬甸在強熱帶風暴中遇難人數已超過2.3萬人,另有3.7萬多人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