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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李良喜與李浩寨村委會簽訂了一份道路施工合同,承包了3條進村道路的施工工程,工程總造價20多萬元。李良喜個人湊了一部分錢,又向鄉信用社貸了1.7萬元,開工修路。工程竣工後,3條道路均順利通過檢查驗收,但村委會仍拖欠著13萬元尾款沒有支付。因為拿不到村委會的修路款,李良喜一直無力還貸,致使鄉信用社一紙訴狀將他告上了法庭。
李良喜到處奔走反映情況,2006年11月,李浩寨鄉政府就拖欠工程款一事,形成了一份調查處理意見,上報給建水縣政府。意見稱,欠款是因為『村裡對工程的計劃性不強,工程量增大,無款支付以及對還款能力估計過高』。在建水縣有關部門的協調下,2006年11月4日,李浩寨村委會制定出了還款計劃:當年11月30日前還李良喜5000元,剩餘部分每年還1000元。
得知這個還款計劃的內容後,李良喜哭笑不得。他說,如果按照這個計劃,那麼要到130年後,村委會纔能還清他的13萬元工程款。這理所當然遭到了李良喜的拒絕——他要求村委會一次性償還所有欠款。於是,雙方一直處於僵持狀態。
李浩寨村委會現任支書李俊穩表示,他是1999年纔當選支書的,之前村委會是如何與李良喜簽訂的修路合同,他一概不知。村委會現在沒有錢,擬訂的還款計劃李良喜又不同意,村裡也沒有辦法。對於『沒有錢為什麼還修路』、『修了路為什麼不付款』的質疑,李俊穩稱,這些問題只有他的前任領導纔說得清楚。
李浩寨鄉鄉長何儀說,就村委會拖欠李良喜工程款一事,鄉政府曾多次作過協調,但雙方卻很難達成共識。何儀稱,不論是鄉政府還是村委會,其財政能力均十分有限,如果李良喜能退一步接受村委會的還款計劃,鄉政府會督促村委會積極償還所欠款項。
李良喜現在居住在一間很破爛的小屋子裡,屋裡看不到一件像樣的物品。李良喜告訴記者,去年,他的妻子偷偷離開了這個家,至今沒有消息。他的兩個孩子也苦於家庭貧困,到大理打工去了,家裡就剩下他一個人。不久前,李良喜被查出患上了腎結石,因為沒錢做手術,只能找些草藥來應付。現在,他連一日三餐都得向鄰居借錢纔能維持。 (都市時報)(本文來源:彩龍中國 作者:毛興華王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