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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掙錢』竟強行拍下兩名女青年祼照,以曝光祼照等手段相威脅,逼迫其到賓館、足療店從事賣淫。5月9日,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強迫賣淫、容留賣淫案。五名被告人郭超、楊小龍、李欣、武海霞、李海明出庭受審。
被告人郭超、楊小龍、李欣、武海霞、李海明均系河南省安陽縣農民。其中,被告人郭超曾因犯妨害公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現正在緩刑考驗期內。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夏天,被告人郭超、孟波(在逃)、楊小龍、李欣、李日光(在逃)等預謀給小麗(化名)、小娟(化名)拍祼照,然後強迫她們賣淫以『掙錢』揮霍。之後的一天,郭超、李欣、孟波等人在安陽市一旅社用手機強行給小麗拍了祼照。一個星期後,郭超、孟波、楊小龍在安陽縣曲溝鎮又用手機強行給小娟拍了祼照。然後,被告人郭超、李小龍、李欣、孟波、李日光以暴光小麗、小娟的祼照及其它暴力威嚇手段逼迫2人先後在被告人李海明承包的賓館、被告人武海霞經營的足療店等地從事賣淫,將賣淫所得錢財由被告人郭超、李小龍、李欣、孟波、李日光等揮霍。
此案未當庭宣判。 (來源:中國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