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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通過法院調解解決糾紛,在天津市民事案件審理中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去年,在全市各級法院受理的各類民事案件中,調解撤訴的案件達到45.55%。
日前,河西區法院通過調解,成功幫助因車禍被撞成『植物人』的陳明(化名)爭取到了『救命錢』。看到肇事車車主將第一筆賠償款50萬元匯到了賬戶上,陳明的父親感慨萬分,『我們真沒想到,法院通過調解,幫我們爭取到這麼多錢。』而作為肇事汽車的車主,李力(化名)在付出了高額賠償的同時,也松了一口氣。他說:『如果通過法院判決,我可能不會賠這麼多錢,但調解解決讓我更踏實。』
意外車禍:湖北小伙即將為人父下班途中被撞受重傷在環湖醫院的病房內,記者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陳明。『他現在的狀態還不如剛滿6個月的孫子,小孫子還會衝我笑,跟我哭,可兒子現在一點知覺也沒有,我說什麼他都聽不見。』陳明的媽媽一邊撫摸著兒子因手術而塌陷的頭顱,一邊擦著眼淚。為了照顧兒子,老兩口把家裡的房子賣了,辭掉了工作,『我們就盼著他有一天能醒過來!』
陳明是湖北人,妻子韓靜(化名)是內蒙古人,大學畢業後兩人在天津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日子過得溫馨而甜蜜,去年年初,韓靜懷孕了,即將為人父母的喜悅讓兩人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了憧憬。然而,由於兩人在天津都沒有親人,陳明忙於工作又不能很好地照顧妻子和即將出生的孩子,眼看著韓靜的預產期就要到了,陳明做出決定,讓妻子回湖北父母家待產。
2007年8月24日下午6時許,剛剛送走妻子沒幾天的陳明下班後騎著電動車回家。當他騎到河西區浯水道與洞庭路交口時,突然迎面衝來一輛小客車,他根本來不及反應,慘劇便發生了,他被汽車連車帶人撞飛了出去,當即不省人事。
陳明很快被送到第四醫院搶救。經診斷,陳明為重型顱腦閉合性損傷,因傷情過重,第二天就被轉入了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治療。當陳明的母親得知兒子遭遇車禍的消息時,老人當即暈了過去,而即將生產的妻子韓靜更因為傷心過度,出現早產征兆。兒媳需要人照顧,兒子的傷情更讓人牽掛,經過商量,家人決定由陳明的父親和叔父趕到天津照看陳明,陳明的母親則留下照顧兒媳。
治療困境:醫藥費3天就花1萬元借錢賣房治療仍難為繼當陳明的父親趕到醫院,看到兒子的慘狀時,這個做了一輩子醫生的老人只覺得雙腿發軟,幾乎站立不住:『兒子的腦袋和脖子一樣粗,眼睛被擠成了一條縫,只能看見兩個鼻孔,根本看不到鼻子……』回想起陳明當時的樣子,老人至今心有餘悸。
經過醫院的全力搶救,陳明總算保住了生命,但由於顱腦受損嚴重,始終處於昏迷狀態。而對於陳明的家庭來說,3天1萬元的醫藥費更是難以承受的負擔。『當初肇事司機所在的公司和車主李力為陳明墊付了5萬元醫藥費,後來又陸續給了一些。但這些錢很快就用光了,再找他們要,對方就不那麼痛快了,開始是拖延,後來就不接電話了。』
第一次手術後,陳明出現了嚴重的感染,『由於腹腔引流感染,兒子高燒42度。所有的抗菌藥都用上了,可還是不管用,醫生說必須做第二次開顱手術。』陳明的父親說,當時陳明用的抗菌藥一支就200多元,有時一天要打12支。為了救兒子,陳明的父親只得向家人和單位求助。得知陳明的情況,親朋好友和陳明父母的單位紛紛解囊,『陳明的叔父把家裡的豬都賣了,那本來是他們留著過年的。』就這樣,大伙一共湊了25萬元。
去年10月29日,陳明轉到了環湖醫院。而此時,陳明的母親和妻子韓靜也趕到了天津。由於受到丈夫車禍的刺激,韓靜早產生下一個男孩。孩子滿月後,婆媳兩人便迫不及待地從湖北來到天津。由於陳明的病情經常反復,用藥大多是進口藥物,25萬元很快就花光了。陳明的父母只得將家中的房子賣了救急。
轉眼到了2008年新年,而陳明一直沒有蘇醒的跡象。 『年三十那天,我們一家人是在醫院過的。』說到這裡,陳明的父親哭了,『當時條件很困難,有點錢就想著給兒子買藥,我們老兩口就在醫院買了碗粥,吃著中午剩下的饅頭……』
『如果再沒有錢,兒子就剩等死了。能借的地方我們都借到了,能賣的財產我們也都賣了,實在沒有錢了。』萬般無奈之下,陳明的父親將肇事司機和車主李力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給付各種費用共計30萬元。
法官斷案:證據缺乏責任難以認定救人要緊法官提議調解由於自己是外地人,起初陳明的父親擔心案件不能公正審理,因此,他在遞達訴狀的同時,將兒子的現狀告訴了法官,希望法院能為他們主持公道。受理案件後,河西區法院副院長賈甄非常重視,立即召集民二庭庭長王春立和相關法官組成合議庭,要求盡快結案,並將賠償款賠付到位。然而,因為陳明一直沒有恢復語言表達能力,出事路口又沒有安裝攝像探頭,也沒有相關人員作證,因此,交管部門無法查明事實,不能認定雙方當事人在本起交通事故的責任,這讓案件的審理遇到了不小困難。
『救人要緊!』庭長王春立說,『當時我們想一定要抓緊時間審理案件,一旦病人因為無錢治病而出現其他狀況,勢必會給當事人帶來更大的痛苦。』經過分析案情,法官們發現,按照陳明父親提出的賠償要求,他們只能拿到十幾萬元的賠償款,而這筆錢對於陳明的病情可謂杯水車薪,用不了多久,陳明的父親還要起訴。『而二次起訴,如果出現被告沒錢,或找不到被告等情況,對陳明的繼續治療是一個威脅。同時,如果二次起訴,陳明的父母還要承擔訴訟費等費用,不僅增加了他們的經濟負擔,時間上也是一個問題。』
反復研究案情後,法官們認為,此案件應首先考慮調解解決。『我們也考慮過判決解決,但如果法院判決了,對方不服提出上訴,那案子就會拖延下去,案件會出現一審、二審,甚至再審等程序,不但當事人不能立刻拿到錢,到執行階段也會遇到困難。而調解雖然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難度,但可以將案件一次性解決,而且,當事人可以立即拿到賠償款。因此,我們決定首先要做好車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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