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0年,黃女士患上了直腸癌,由於其沒有工作,黃女士只得向做生意的女兒要醫藥費治病,女兒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因此,黃女士的病只得一拖再拖。無奈之下,黃女士把女兒告上法庭,索要醫藥費和生活費。經盤龍區法院判決,由女兒每月支付黃女士生活費300元,並支付其醫療費5萬元。
判決生效後,女兒對判決書置若罔聞。傷心欲絕的黃女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昨天,在法院的最後『通牒』下,昨天一早,女兒讓朋友送了5萬元現金交到法院轉交給黃女士。
問及黃女士是否怨恨女兒,她說:『每當我被病痛折磨卻沒錢治療的時候,我有點怨她,但我真正希望的,還是她生意好好的,找個好姑爺嫁了,我的生命可能快結束了,希望女兒能來看看我。』
黃女士稱,拿到了錢,她將盡快到醫院,看看她的病是否還有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