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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圖
被聲押的溶屍案主嫌潘傳熙,否認殺害林明展,他告訴警方溶屍只是為協助謝智能躲避刑責。聯合報圖
新竹縣凶殘殺人溶屍案發生後,臺灣警方14日再逮捕吳可健、陳弘明、彭如玉三名共犯。主嫌潘傳熙、謝智能供稱,原本想潑油燒屍滅跡,擔心火光露餡,纔改用鹽酸溶屍;前後分四次溶屍,凶殘手法罕見。檢方昨天聲押潘、謝兩人。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警方表示,潘傳熙、謝智能溶屍時間長達六十七天,謝智能受不了壓力,瞞著潘傳熙找友人棄屍,友人拒絕;警方輾轉得知,前晚佯稱是謝友人介紹,前來搬運桶屍,把在屋內的潘、謝兩人逮捕。謝被捕後松了一口氣,認為終於解脫了。
警方指出,這樁駭人聽聞的溶屍案,發生原因只是為了林明展偷了幾包香煙、糖果等不值錢的東西,潘傳熙不滿,就和其它工人把林打死溶屍。警方訊後,已將五人依殺人等罪移送。
警方調查,林明展去年底受僱水電包商潘傳熙,與工人謝智能、吳可健等人,同住芎林鄉石潭村潘所租的四樓透天厝。潘傳熙等人懷疑林偷香煙、糖果,曾多次持棍毆打林明展,或罰蛙跳及伏地挺身,致死者生前常跛腳、手臉瘀青。
3月2日晚間,眾人在客廳看電視,又為懷疑林偷錢起口角,謝智能命林跪地面壁,一伙人以球棒等抽打林後,把他關進四樓房間。四日早上,潘傳熙發現林躺在床上沒有生命跡象,用棉被蓋住屍體,叫謝智能、吳可健處理,吳隨即搬離。
潘、謝兩人原打算將屍體載至野外潑油焚燒,擔心被鄰居識破作罷,七日潘決定用桶裝屍,自然腐化。
隔天兩人買塑料桶,在桶子側邊、上下各鑽一個直徑三公分的洞,接上水管、龍頭,方便分別將屍水排入馬桶、地上排水孔。
當天『改裝』妥當,兩人把僵硬的屍體頭上腳下放進桶內,因屍體僵化,無法完全塞入,兩人在桶內注滿流動熱水泡屍,直到隔天屍體軟化,再把頭部往下壓折進桶內,呈頭、腳朝下,背部在上拱狀。
當晚,潘又認為等自然腐化太慢,且有屍臭,決定用鹽酸溶屍,兩人買來十二瓶鹽酸,先注一半熱水,再倒入鹽酸。等了十天,屍體未腐化,兩人將桶內血水放掉,改注入冷水,還在蓋子上挖洞,從洞口注入12瓶鹽酸。3月28日、4月13日,又分別注入15瓶鹽酸。
5月8日,謝智能又買15瓶鹽酸,轉念認為此舉曠日廢時作罷,因無法再忍受與桶屍相伴,決定找友人幫忙,全案因此曝光。檢警昨天相驗,林明展四肢骨折,背部及右胸有強酸溶蝕跡象,將解剖復驗,了解骨折及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