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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樓男子背著孩子坐在牆沿上,還不斷哭泣 實習生
曾永洪/攝 在派出所裡,年幼的孩子天真地笑著,卻不知自己剛剛逃出『鬼門關』 實習生
曾永洪/攝 昨天(14日)上午11時左右,一男子背著自己的孩子爬上了已部分拆空的雲南鳳凰新村44號7樓樓頂,企圖以輕生的方式來召喚拋下他和孩子的妻子出現。派出所和消防隊員及時趕到,在對男子近2小時的勸說後,將輕生男子成功救下。 中午12點半,鳳凰新村44號樓前已有不少市民駐足圍觀,一男子背著一個小孩騎在7樓樓頂的牆沿上,身前放著一瓶牛奶和袋裝的糖果,正對著勸說他的穿金派出所民警哭訴,樓下消防隊員正在男子身下的空地上准備橕起救生氣墊。 『我正在廚房炒菜時聽到有人的哭聲,循聲看去斜對面樓頂牆沿上居然坐著一個背小孩的男子,當時心裡一驚,本打算到自家房頂勸男子別做傻事,但怕他萬一想不開往下跳,便趕緊打電話報了警。』家住鳳凰新村6號7樓的張女士說,當時男子坐在樓頂情緒激動地哭罵,只隱約聽到『3天沒吃飯了』的話語。她從來沒有在村子裡見過該男子,『應該不是村裡人』。 據在場的葉女士介紹,派出所民警上樓後,男子沿著騎著的牆沿往後退,退到了牆沿最南側的角落裡。 下午1點07分左右,救生氣墊已經橕起,趁男子從牆沿上下來與民警說話之時,一消防隊員悄悄靠近該男子,被男子發現並警覺起來,消防隊員只好佯裝與樓下的隊友聯系,趁男子不注意,跨步抱住了該男子。瞬間,樓頂的民警一擁而上,控制住男子並抱起男子身背的小孩,將男子帶回了穿金派出所。 隨後,記者來到了穿金派出所,男子坐在派出所院子裡的椅子上,聞訊趕到的朋友正對其進行勸說,男子哭訴著傷心的往事,身上背著的孩子一臉天真的笑容,不時對著記者的照相機鏡頭發笑。 男子說,他姓劉,從貴州來昆打工,幾天前,妻子李漢芳變賣了租住房內所有值錢的物品,沒給他留下一分錢就走了,還扔下了1歲多的兒子給他。後來,他經多方打聽,得知妻子就在昆明,而且跟另一名男子在一起,他想來想去就萌生了輕生的念頭。 都市時報:怎麼就想到要輕生呢?不為別的,也應該多為自己身上的孩子想想啊! 劉先生:我什麼東西都沒有了,妻子變賣了家裡所有的東西跑了,現在連住的地方都沒有,還帶著個孩子,想著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心裡就絕望了。我當然捨不得孩子,也不是沒為孩子想,可是我根本沒有能力照顧好孩子。 都市時報:你們夫妻倆怎麼會出現現在的情況? 劉先生:我現在對她只有恨,沒有愛。結婚後,我每天早上9點至晚上9點上班,下班後還要騎三輪車出來賣東西,一般凌晨4點多纔回去,睡眠只有幾個小時,雖然比較辛苦,但盼著孩子出生後能吃好穿好,妻子也能過好日子,辛苦也沒有一點怨言。孩子出生後一年的時間裡,生意不好做了,夫妻間的爭吵逐漸多了起來,後來妻子跑回昭通老家後,雖然回來了但脾氣越來越大,最後居然變賣了『家產』,扔下孩子走了。 都市時報:那你還想著妻子回來嗎?在孩子問題上打算怎麼解決? 劉先生:我不想了,她現在和另外一個男的在一起,我對她已經徹底失望了。但我想問她,為什麼連10塊錢都沒給我留下?為什麼忍心拋棄自己的親骨肉?兒子纔1歲多,她應該站出來承擔起自己作為一個母親的責任,至少回來商量孩子的撫養問題。 都市時報:今後有什麼打算? 劉先生:為了孩子,我不會再做傻事了。雖然現在很困難,但一定會撫養好孩子的,我准備向朋友借點錢,去東站那邊拿點東西賣,暫時養家糊口吧! 雲南大韜律師事務所伍開國律師認為,男子跳樓的行為擾亂了社會治安;而針對背著自己孩子跳樓的行為,伍律師表示,父母對孩子有撫養和監護義務,父母更不應該帶著孩子跳樓,這種行為侵犯了孩子的生命權。 而其妻子跟別人跑了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在道德上應該受到譴責,作為孩子的母親,同樣有撫養和監護孩子的義務,即便夫妻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不能再生活在一起,也要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好財產分割和孩子的撫養問題,而不能單方變賣夫妻共同財產乃至扔下孩子不管;即便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孩子的母親也應該支付一定的撫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