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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壽椿畢業於清華大學,從事汽車、摩托車的設計制造,退休後也一直致力於各種電動車輛的研發工作(見圖)。
2003年4月至8月,謝壽椿在家中全手工制造出10輛不同結構的站姿電動代步車,後經美國經銷商和客戶的意見反饋後改進定型。此後,該車獲得了國家的多項專利證書,並在美國也獲得了專利。
謝壽椿說,浙江臺州市黃岩華陽電動車有限公司在答應給他20%技術入股的前提下,他介紹公司與美國方面簽訂供貨協議。從2003年8月至年底,他不僅提供了樣車和全部圖紙,還書寫和翻譯中英文說明書。2003年12月,公司生產出首批1400輛電動代步車,次年元月運送到了美國。『讓我非常詫異的是,公司獲得巨大的利潤後,不僅沒有兌現給我的技術股份紅利和工資,反而誣陷我是剽竊者!』
謝工說,2004年2月,他突然接到黃岩警方的電話,稱有經濟案件需要協助調查。原來,華陽公司報警稱,謝壽椿盜取了公司的技術情報並偷竊成品車寄到他在上海的家中。這讓謝壽椿感到難以理解。而所謂偷車更是誣陷:有客戶曾希望公司寄樣車給他試騎,但公司答復只能寄到謝的住所。後來,該客戶也向警察出具了證明。
12場官司勝訴11場2005年4月,華陽公司又一紙訴狀狀告謝壽椿的專利是職務行為,並起訴他盜竊成品車。而開庭的當天,該公司就撤回了起訴。接下來的訴訟讓謝壽椿既憤怒又哭笑不得:公司先是起訴稱,謝申報專利用的電動車照片屬於公司,索賠20萬元,但開庭後三天又撤訴。隨後,公司又狀告他盜竊技術情報為自己申報專利,之後又變更訴訟請求,要求雙方共有專利。但最後都被法院駁回。此後,華陽公司仍然不斷地將謝壽椿推上被告席。由於華陽公司在謝壽椿申請專利的一個多月後也以不同的名稱申請了專利並獲得了授權,謝壽椿宣告無效得到支持後,華陽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
三年多來,謝壽椿奔走於上海、浙江的法院,在北京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和華陽公司四次對簿公堂。而華陽公司在北京的中院和高院狀告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司裡,謝壽椿作為第三人也不得不出庭。『截至目前,前11場官司我都贏了,還有一起即將宣判,肯定也是勝訴。』謝壽椿說。
沒有精力再打官司謝壽椿說,他自己白天關在屋裡專注於做車,免費送給親朋好友。但晚上只要一閉上眼睛,他就會感到憋氣。『應對官司不僅浪費了我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律師費、邀請證人出庭以及與律師一起去外地取證花了近20萬元,幾乎是我所有的積蓄。』老人說,這些年他在國內總共申報了十個專利,但他發現全國有很多廠家都在仿造他的產品。但他再也沒有精力去打別的官司了。
『明知告不贏我還要不斷地起訴,反正打場行政訴訟的立案費只有100元。』謝壽椿無奈地說,由於行政官司的立案門檻相對較低,面對對方的起訴,自己不得不抽出時間和精力來應付這些惡意訴訟,他已經是身心俱疲,卻沒有辦法去阻止。
公司並非惡意訴訟『惡意訴訟?根本不是這麼回事!』華陽公司的李總經理說,謝壽椿的專利本來就是職務行為,因為他當時在公司上班。官司雖然輸了,但是在證據上吃了虧。『當時太相信他了,把一切交給他,沒有保護自己的意識。公司既花了很多錢又吃了虧。我們會繼續申訴的!』李先生否認許諾讓謝工技術入股一事,稱可能是中間人提的,並表示公司也曾支付給他兩個月的工資。(本文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董一鳴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