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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的張衡覺得自己很冤枉,好心去扶摔倒在地的老太太,反被說是他撞的。而受傷者的家人卻是另一種說法。現在,雙方都為找不到證人而苦惱。
回放『一倒一扶』驚動110
『本來答應作證的人很多,現在又都不願站出來了。』張衡感到很沮喪,從老家河南開封剛到西安工作兩個月,就遇到這樣一件事情。據他回憶,6月16日中午1時許,他開車來到興慶公園北門的柿園坊小區門口,等候准備和他一起出差的同事。『我剛聽了大半支歌,准備下車買點兒水。』
張衡說,他剛一下車,就發現車尾左側不遠處,一位老人倒在地上,旁邊扔著拐杖和扇子。『我趕緊過去扶她,沒想到她一把抱住我,說是我倒車時撞上了她。』這讓張衡很納悶:『怎麼可能?車可是熄著火的。』
看到老人不讓自己走,張衡無奈之下撥打110報警。『民警趕到後,周圍不少人都在替我作證。』可由於老人堅持說自己是被撞的,最終此事由交管支隊一大隊事故科處理。張衡說,當交警再到現場詢問時,當時的證人要麼回避,要麼不願在證明上簽字。
目擊者大都表示『不方便作證』
昨日上午,在事發現場,說起當天發生的事情,小區門口不少人說張衡是冤枉的,但都表示『無法出具書面證據』。『這個證我不能做,我還要在這兒做生意呢。』在記者的勸說下,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目擊者介紹了當天的情況:『我正在和別人聊天,那個小伙子的車就一直停在路邊呢,突然老人摔倒了,我本來想去扶呢,想想又算了。』這位目擊者說,怕自己好事沒做成變成壞事,沒想到小伙子從車上下來,准備過去扶老人。『我喊他「不敢扶、不敢扶」,他可能沒聽見。』
『小伙子的車放在那裡好好的,咋能是他撞上去的?是老太太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其他目擊者也表示,不關張衡的事,但是『不方便作證』。當日出警的公安碑林分局東關南街派出所民警證實,當天在場群眾的確都在為小伙子作證,但事實沒調查清楚之前,還得由交管部門進行處理。
目前,交管一大隊事故科要求當事雙方各自舉證。據了解,像這樣的情況,痕跡一般難以察覺,在技術上不好判斷,要依靠證人證言,如果雙方都不能提供有力證據,只能去法院解決。
傷者家人現場都是他們的人,誰願作證
昨日中午,在西鐵中心醫院骨一科病房,受傷的韓老太躺在床上,右腿胯部纏著繃帶,大夫說老人是股骨頭骨折。女兒郭女士說,母親是被撞傷的,要不承認就是『昧著良心做事』。
75歲的韓老太回憶,自己那天出門去買東西,走到事發地時,正遇上小伙子倒車,把她『砰』地一聲撞倒在地,特別疼。她見小伙子要走,纔攔著不讓走。
與張衡相同,郭女士也在苦於尋找證人。『我們暫時還顧不上,證人也不好找。我母親是路過那裡,那天在現場都是他們的人,誰願意作證啊?』
扶人者以後還會扶,但要先找好證人
當事小伙子張衡告訴記者:『我以後可能還會扶,畢竟每個家庭都有老人,但扶之前會謹慎些,要麼先報警,要麼先找好證人。』他說這件事讓自己很感慨,也為更多的老人擔懮,他們若出了事,還會不會有人去扶他們?本報記者杜鵑(本文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