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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在美國弗吉尼亞州布萊克斯堡的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人們悼念在一年前發生的槍擊案中的遇難者。2007年4月16日,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發生嚴重槍擊事件,造成包括凶手在內的33人死亡。 新華社/路透
最高法院裁決持槍合法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6月2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針對個人是否有權擁槍做出歷史性裁決,以5對4的票數推翻首都華盛頓特區實行了32年的禁止擁有手槍的禁令,裁定人民有權因自衛與狩獵原因擁有手槍,這也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史以來第一次對這一爭論已久的議題做出宣判。
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亞按照5人多數意見所寫的裁決書說,在憲法第二修正案通過之前以及之後,個人都在『歷史敘事』的支持下有權擁有槍枝。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確保護私人為了個人用途而擁有槍支的權利,而憲法並未允許對家中用於自衛的手槍絕對禁止的權力。法律專家長期以來一直在辯論憲法第二修正案到底是保證個人擁有槍支的權利,還是僅僅適用於各州的民兵。
律師埃倫·古拉代表一名華盛頓市民要求華盛頓市取消實施了32年的禁止擁有手槍的禁令。他說,美國最高法院的歷史性裁決明確表示,個人的確有憲法權利保存並攜帶槍支。『人民的確有權保存並攜帶槍支,記住這一點非常重要。這意味著政府不能禁止人們擁有手槍,政府不能規定讓槍支消失。我們覺得今天是重獲這一自由的美好日子。』古拉代表的是保安人員迪克.赫勒。赫勒住在華盛頓市一個高犯罪率的地區,他出於保護自己的目的而質疑華盛頓的槍支禁令。他說:『我非常高興能在我的律師的幫助下把這個案子一直打到最高法院,而且我十分欣慰如今我能夠在我自己的家中保衛自己和我的家了。』
在最高法院這次裁決中佔少數的4位大法官想維持手槍禁令,他們爭辯說,推翻華盛頓市的這條法令會為其它控制槍支管制法律同樣受到憲法的挑戰打開方便之門。主張控制槍支的人感到失望,但是他們對最高法院的裁決並不感到驚訝。保爾.赫姆基是布雷迪防止槍支暴行運動組織的主席。他說:『我們顯然感到失望,而且並不同意最高法院多數派法官的意見。這個意見打消了幾乎能全面禁止槍支的想法,特別是禁止用於自衛的槍支。』但是,赫姆基指出,斯卡利亞法官在陳述多數派法官意見時說,雖然最高法院承認攜帶槍支的個人權利,然而這一權利不是無限的。他說:『很清楚,最高法院今天采取的行動是限制極端行為。他們說,不能再幾乎全面禁止槍支,但是他們又說,可以合理地限制槍支。』按照赫姆基的想法,斯卡利亞法官表示,這次裁決不能用來質疑現有的槍支控制法律,即不准被定罪的罪犯及精神病患者擁有槍支,也不准把武器帶進學校及政府辦公地點。
美國3億人兩億支槍每年3萬人槍下亡美國是世界上個人擁有槍支最多的國家。人們持有槍支的理由包括:安全考慮、娛樂狩獵、更有相當一批美國人就是喜歡槍,把槍支收藏當做一種愛好。同時,美國每年有大約3萬人死於槍下,很多人因此強烈主張對民間槍支進行嚴格管制。
美國50個州裡有將近40個州的法律規定本州公民可以合法持槍。統計顯示,在美國這個有3億人口的國家裡,有2億多件各類型槍支在個人手中。美國民間大約有2.3億支槍,大約38%的住戶都有槍。槍支犯罪在美國是一個不爭的嚴重事實。美國每年因為各種原因命喪槍口的人數大約有3萬人,對槍支實施管制越來越引起公眾的關注。特別是2007年4月16日弗吉尼亞理工學院發生震驚世界的的槍擊事件之後,管制槍支的呼聲更加高漲。但是,槍支管制在美國也是一個及富爭議的問題,反對的贊成的都有。
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的謀殺案居全國之首。2003年,華盛頓的6位居民到聯邦地區法院提出訴訟,理由是華盛頓市政府在1975年頒布的槍支管制法不符合憲法。這個法律規定,除了現役和退役的執法人員以外,該市居民一律不准擁有手槍,所有其它武器,包括步槍和散彈槍,必須存放在家中,而且必須上鎖,子彈不能上膛。由於這個禁令是全美最嚴厲的槍支禁令,多年來一直成為某些人士關注的焦點,美國國會曾幾次出現試圖推翻這個禁令的努力,但是都未能成功。而提出訴訟的這幾位居民指出,憲法第2條修正案給予他們擁有槍支的權利,並要求法庭允許他們在自己的家中持有手槍,因為在一旦遭到歹徒襲擊時,他們可以有武器進行自衛。
代表華盛頓市政府的沃爾特·德林傑律師指出,制定憲法第二修正案的初衷並不是讓每個人都擁有自己喜好的槍支的權利,而是讓各州能夠有自己的民兵組織。德林傑說:『我們還提出,即使憲法第二修正案確立了私人擁有槍支的某些權利,華盛頓市實施的手槍禁令也應該得到維護,因為這個禁令是合理的。華盛頓市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手槍會對人們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手槍簡便易攜,人們可以隨身帶到公共汽車或地鐵上、也可以帶入學校、政府辦公樓或商店裡。我們認為,由於手槍在家中和公眾場所對人們構成威脅,因此華盛頓市禁止人們擁有這種槍支是有道理的。』『華盛頓作為一個人口密集的城市,經常有犯罪活動發生。因此,市政府試圖通過這個禁令增加人們的安全感。』
由於針對華盛頓市6位居民提出的訴訟,各級聯邦法院做出了不同的判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後決定受理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槍支管理法案,並在2008年3月18日舉行聽證會聽取了雙方律師的陳述。這次壯志凌雲判決是聯邦最高法院自1939年以來第一次對第二修正案的含義作出解釋。
美國槍支管制涉及復雜因素和利益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各州在立法方面擁有很大的自治權,有關槍械管制的法律也不例外。而且,不僅各州的槍械管制法不一樣,即便在同一個州,各地的法律也會有所不同。比如,各種半自動步槍在紐約州不列入管制范圍,但在紐約市,半自動步槍不能具有7項特徵,否則就屬於非法。這7個特徵是:第一,突出的槍把;第二,彈匣容量超過5發;第三,防火帽;第四,刺刀座;第五,榴彈發射器;第六,有節上護蓋;第七,折合式槍托。按照這個規定,所有M16、M14、AK和SKS系列的步槍在紐約市都屬於非法。
幾十年來,美國國會也制定了一些有關槍械管制的法律,而且呈現出越來越嚴格、越來越廣泛的趨勢。比如,1986年通過的法律規定,不准新的全自動步槍進入民間市場,1994年通過的法律則把彈匣容量限制在10發之內。聯邦法律在全國通行,各州都必須遵守。目前,美國社會中關於槍械管制的爭論涉及公民權利、政府權力以及公共秩序之間的關系,而文化傳統、價值觀念、利益集團、黨派之爭等因素也交織其中,非常復雜。因此,美國槍械管制問題的演變將是一個曲折、漫長的過程。
多年來,槍支管制在美國一直是一個引起激烈爭論的問題。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現在,美國的槍支制造商每年生產數以百萬計的手槍、步槍和霰彈槍,而每年都有3萬多美國人死於槍下。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強烈主張應當對民間的槍支進行更嚴格的管制。
但是,以美國全國步槍協會為首的擁槍派認為,民間擁有槍支是憲法明文規定的權利,也是美國人民用以反抗暴政的唯一手段,因此絕對不可加以限制。他們的論點是,槍不會殺人,人纔會殺人。這派人士經常引用一個論據,這就是民間擁有槍支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到處都可以買到槍支,而加拿大每年大約只有100人死於槍擊事件。
幾十年來,美國國會也制定了一些有關槍械管制的法律,而且呈現出越來越嚴格、越來越廣泛的趨勢。比如,1986年通過的法律規定,不准新的全自動步槍進入民間市場,1994年通過的法律則把彈匣容量限制在10發之內。聯邦法律在全國通行,各州都必須遵守。美國社會中關於槍械管制的爭論涉及公民權利、政府權力以及公共秩序之間的關系,而文化傳統、價值觀念、利益集團、黨派之爭等因素也交織其中,非常復雜。因此,美國槍械管制問題的演變將是一個曲折、漫長的過程。(老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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