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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示虎爪照片造假證物 |
警方出示虎照造假有關證物 |
白少康介紹說,鑒於周正龍拍攝虎照涉嫌造假,客觀上騙取了省林業廳獎金人民幣2萬元,其行為已嫌涉詐騙犯罪,公安機關遂決定立案偵查,並依法傳喚審查周正龍。周到案後,堅持其一貫對媒體所言,稱他所拍攝的是活體野生華南虎。但在大量事實和有力證據面前,特別在現場重建的事實面前,周正龍最終交待了其用老虎畫拍攝華南虎照片騙取錢財的犯罪事實。
白少康說,據周交待:2006年他在為省華南虎調查隊做向導期間,聽虎調隊隊員講,如果能拍到華南虎的足跡、糞便、毛發,便可得到千元至萬元的獎勵;拍到活體野生華南虎照片,就可得到100萬元以上的獎勵,這對其觸動很大。特別是去年8月前後,鎮坪縣政府因周做虎調隊向導成績突出,給其頒發了榮譽證書和1000元獎金,更加刺激了周拍攝虎照,獲取利益的欲望。在此心理驅使下,周萌生了拍攝假虎照,騙取錢財的想法。
此後,周正龍就以給其堂哥的兒子治精神病為由,委托數名村民,尋找老虎畫。去年9月中旬,受其委托的鄰鄉村民彭某,在同村的曹某家尋得老虎畫1幅,交於周正龍。周將得到的老虎畫,順著老虎圖案進行折疊,將多餘部分折到老虎圖案背後,用膠帶紙粘貼,分別於去年9月27日、10月3日兩次拍攝假虎照。
9月27日下午,周正龍來到神州灣艾蒿坪附近,將折疊後的老虎畫放置在草地上,用隨身攜帶的傻瓜相機進行了拍攝。但因相機質量低劣,且淋雨受損,未能衝洗出成形的假老虎照片。
此後,周正龍以拍攝虎照為由,向其妻的堂弟、鎮坪縣經貿局局長謝坤元,借用了佳能牌數碼相機和長城牌膠片相機各1部。10月3日上午,周正龍來到神州灣,經長時間尋找,在馬道子林區發現了一個地勢相對平坦,地面雜草灌木叢生,覆蓋大量落葉的地方,便將其作為拍虎地點。周將上次拍假虎時使用的折疊後的老虎畫放置於一棵小樹前,用樹葉遮蓋住了老虎畫的邊緣,並於下午4時30分左右,從近遠不同的位置,用膠片相機和數碼相機交替拍攝了假虎照。下午5時左右,周拍照結束後返回。晚8時左右,周回到家中,將拍到『華南虎』的消息電話告訴了謝坤元,並於次日將相機交給謝坤元衝洗。
照片洗出後,周於10月12日,參加了省林業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當場獲得2萬元獎金。
今年4月初,周正龍在本村村民易某的幫助下,用事先制作的木質虎爪模具,在鎮坪縣北草坡的雪地裡,捺印假虎爪痕跡後拍照,仍企圖繼續行騙。
根據周正龍的供述,公安機關從其家中提取了去年10月3日拍攝假虎照時所用的老虎畫1幅、木質虎爪模具1個。從為其提供老虎畫的曹某家中提取了同時購買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畫。
白少康說,根據《刑法》第266條之規定,周正龍的行為已涉嫌構成詐騙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安機關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周正龍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