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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犯罪嫌疑人僅十米之隔的武警河南總隊周口市支隊支隊長丁清衛指揮若定,用手持機下達了『不許開槍,活捉犯罪嫌疑人!』的命令。隨之,數十名全副武裝的特戰隊員迅速隱蔽到安全位置,對溫某實施嚴密監控。
犯罪嫌疑人溫志龍,男,現年38歲,安徽省臨泉縣瓦店鎮人,曾涉嫌販毒、吸毒,被公安機關追捕。近年來,溫某因吸毒、賭博欠下高利貸。6月26日夜,債主糾集3人上門討賬,因款額和還款時間發生爭執,溫某隨即用『五一』式手槍開槍將債主和1名討債人當場打死,溫某的大兒子用軍刺將另外1名黑社會成員捅傷。兩人隨後逃竄。
安徽省臨泉縣公安局向周邊地區發出了懸賞通告,一張抓捕的大網撒開了。
經過一天一夜的縝密偵察,溫志龍的犯罪行蹤被鎖定在河南省沈丘縣槐店鎮附近。據查,溫潛逃至沈丘縣城東關吉祥路與建行路交叉口東側許華租賃的房屋中。36歲的許華是溫的『第二夫人』。
6月27日11時50分,沈丘縣公安局在對溫犯進行准確定位後,米文奇副局長立即向周口市公安局匯報,請求武警周口市支隊協助沈丘縣公安局抓捕。
6月28日,周口支隊在接到總隊同意派兵的指示後決定:由支隊長丁清衛帶領參謀長盧剛一線指揮,命令沈丘縣中隊6名官兵和一中隊反恐特戰分隊4名官兵,攜帶反恐、處突裝備器材前去處置。
支隊長丁清衛、參謀長盧剛與沈丘縣公安局、安徽臨泉縣公安局有關領導組成『聯指』,共同研究制定抓捕方案。據一線偵察員報告,犯罪嫌疑人藏匿房屋為四合院,四周系居民區,其東側為居民區胡同,北側、西側、南側均為高層居民樓房,院內有房屋三大間和一個廚房,院內雜草叢生,樹木繁多,四周圍牆高約2米,系磚泥土混合結構,大門緊鎖而且用木棍加固,地形十分復雜。犯罪嫌疑人持有槍支,曾多次販毒、吸毒,手段殘暴,負案累累,同時具備一定的反偵察能力,給抓捕帶來很大困難。
經『聯指』認真研究,制定了三個處置原則:一是堅決將案犯控制在四合院內,避免造成更大傷亡;二是嚴格掌握法律界限,如持槍反抗立即擊斃;三是要防止案犯情婦被劫為人質,增加處置難度。
『聯指』決心:沈丘縣警方負責對案犯房屋四周各交通要道實施封控管制,疏散周圍圍觀群眾,並設立制高點觀察哨,嚴密監視案犯動向,嚴防案犯逃脫;武警支隊9名官兵在參謀長盧剛的帶領下,編成突擊組、狙擊組和抓捕組,采取『設伏誘擊、武力突擊、政策攻心』等戰術手段,抓捕案犯。
為徹底摸清案犯藏匿具體房間,參謀長盧剛帶領作訓參謀孫健著便衣化裝成電工,潛入案犯四周居民區偵察地形得知:案犯居住的房間門窗緊閉,窗戶上帖有窗花紙,而且窗戶是鋼筋結構,內側有窗紗,在外面根本無法看到房間內情況,不利我實施強行突擊;院內西側為樓梯和廚房,與西側鄰居院牆相鄰,便於我突擊組從西側突入院內;院內南側樹木茂盛,南側鄰居為平房,平房上面有一處陽臺通道,而且種植有繁密的花草,十分利於我觀察和狙擊;院內東側有許某種植的蔬菜、高粱苗,東北角院牆高約1.8米,為磚泥土混合結構,旁邊有一廁所,十分有利於我潛入。偵察後,參謀長盧剛迅速將情況匯報至『聯指』,丁支隊長與『聯指』認為,借助高杆作物的掩護,如能在此處打開一個缺口,可以趁溫犯之『妻』上廁所之機,迅速將其控制,爾後對其突審獲取案犯有關信息,將溫某捕獲。
6月28日11時50分,支隊長丁清衛對參戰官兵作了戰前動員,並提出了處置要求,參謀長盧剛命令狙擊組由沈丘縣中隊中隊長陳俊彬帶領1名戰士擔任,佔領四合院南側平房上方,隱蔽在花叢內,嚴密監視案犯房間;突擊組由作訓參謀孫健、一中隊副中隊長魯擁軍、沈丘縣中隊排長趙解南及2名戰士擔任,將東北側的院牆破拆寬約1米的缺口,隱蔽潛入院內,秘密接近案犯房間,監聽案犯動向,隨時做好突擊准備;抓捕組由作訓參謀於長江帶領2名戰士擔任,並在突擊組後側隱蔽,隨時准備實施抓捕。
參戰官兵迅速將牆角挖出1米見方的洞口。12時35分,案犯之『妻』開門准備去廁所,當快到達東北側廁所時,發現院牆被破拆一個大缺口,內外有武警官兵圍控,頓時驚慌失措,立即叫喊案犯名字,處在最佳位置的參謀長盧剛,迅速上前將許某的嘴封住,作訓參謀於長江立即上前將其擒住,帶離現場。
13時35分,參謀長盧剛親自帶領作訓參謀孫健、一中隊副中隊長魯擁軍組成強攻組,隱蔽接近案犯所在東房間窗戶下。參謀長盧剛利用81式自動步槍槍托將窗戶玻璃擊碎,隨即副中隊長魯擁軍、作訓參謀孫健同時用81式自動步槍向室內發射催淚彈,溫驚慌失措隨即又向我開槍射擊。
14時45分,兩顆催淚彈通過窗戶發射到屋內,不見溫犯有任何反映。為防止溫犯在屋內來回躲藏,丁支隊長命令發射手魯擁軍攀至平房頂,再次發射催淚彈。14時50分,催淚彈發揮功效,溫犯將手槍通過房門扔了出來。
『抱頭出來,不許亂動!』丁支隊長對溫犯喊話,隨即,副中隊長魯擁軍將房間大門踹開,副中隊長魯擁軍箭步躍起將案犯踹翻在地,隨即參謀長盧剛、作訓參謀孫健、於長江將案犯擒獲。
14時55分,參謀長盧剛帶領我參戰官兵對案犯房間進行清理,並將繳獲的『五一』式手槍1支、子彈2發及案犯溫某、許某移交安徽省臨泉縣公安機關。(本文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孫崇峰李金奎孫健於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