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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姐就餐時被服務員燙傷,為此她將肯德基北太平莊餐廳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誤工費及精神損失費共1.3萬餘元。23日,記者從海淀法院東昇法庭獲悉,法院最終判決餐廳賠償劉小姐2000元。
2007年7月14日,劉小姐和朋友在肯德基北太平莊餐廳就餐,服務員在擦桌子時不慎將一杯熱飲全部灑在劉小姐右腿上。
後經北京積水潭醫院診斷,劉小姐的傷情為右大腿熱燒傷,醫囑全休3天。今年6月25日,劉小姐向海淀區消協投訴,但雙方未能在精神損失費上達成一致意見。為此劉小姐將肯德基餐廳訴至法院,要求餐廳賠償誤工費等損失和精神損失費1.38萬元。
最終法院判決肯德基餐廳賠償劉小姐誤工費1300元及護理費700元,駁回了劉小姐其他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均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