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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潛山縣綜合經濟開發區原副主任曹曉明獲刑入獄,職務被罷免,半年來原單位竟仍然做他的工資表,並按月向他的工資卡上發放工資。有乾部說自己辛勤工作還不如服刑貪官工資多。有關部門稱誤發工資有客觀原因,就是曹曉明出事以後正值縣領導換屆,此事被人淡忘,系工作失誤所致,將全額追繳。
——入獄照樣發工資,輕描淡寫稱失誤。誰說人走茶就涼,坐牢辛苦有補助?(《每日新報》)
安徽潛山縣綜合經濟開發區原副主任曹曉明獲刑入獄,職務被罷免了半年,竟然每月按時拿工資,直到近日媒體將此事通報該縣有關部門,這位貪官的工資纔被叫停。(11月2日《新安晚報》報道)
筆者查閱了《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其中規定,受到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工資。據此規定,曹曉明的單位根本不該再給他發放工資。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韓國文向記者解釋說,這是『誤發』。他說,『誤發』工資有客觀原因——曹曉明出事以後正值縣領導換屆,此事被人淡忘。
『誤發』?一說是『誤發』,網民們都笑了,大家紛紛表示,這簡直是在忽悠老百姓。我們怎麼沒見過老百姓坐牢被誤發工資的事啊?在筆者看來,貪官服刑工資照發被認定為『誤發』,顯然是一種搪塞之詞。
首先,在任何一個地方,經濟開發區的負責人獲刑入獄,都不是一件小事,會引起民眾尤其是地方官員的格外注意。韓國文解釋說,曹曉明出事以後正值縣領導換屆,此事被人『淡忘』,這一說法顯然讓人難以信服。
退一步說,即使此事被人淡忘了,曹曉明單位負責造工資表的會計總不會不知道吧?會計為曹曉明造工資表究竟是按照『領導』的指示,還是自己工作的疏忽?我們不得而知。後來,韓國文又稱『說我們完全不知道也講不過去,這確實是我們工作失誤,我們對此要認真反思。』很顯然,領導們並非不知道,既然如此,就該認真問個為什麼,而不要敷衍了事。
筆者想對一些領導說,別再拿『誤發』來忽悠我們了。(張海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