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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原深圳海事局黨委書記、副局長林嘉祥事涉『猥褻門』一案,深圳警方做出未構成猥褻的結論之後,陳小朋友的父母表示,保留追究林嘉祥責任的權利。
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長劉平表示,警方認定猥褻不成立,但由於林的不當言行給陳小朋友的身心帶來影響,陳小朋友的父母可進行民事追究。
在『猥褻門』事發時,受害小女孩的母親謝女士向記者表達了全家人的心聲:『女兒的心理受傷是永遠都補償不來的,惡人一定要得到相應的懲罰,而這種懲罰不僅僅是行政上的懲罰,也要有刑事上的懲罰。』
昨日記者再次采訪了謝女士,謝女士說,其實在新聞發布會之前,警方已經與他們進行了溝通,解釋了判定林嘉祥的行為不構成猥褻的依據,並聽取了他們的意見。
『我們全家首先感謝警方不辭辛苦地調查,也尊重警方的調查結果,但我們對警方的一些細節分析還存在異議。』謝女士說,『尤其是警方認為林嘉祥只是將手搭在女兒的肩上,表示善意和謝意這一點,我們不能接受,作為父母,我們肯定相信女兒,孩子的反應已經不是簡單的「搭」,是「掐」,而且實實在在地感到了疼痛。』
謝女士說,『雙方各執一詞的原因在於關鍵錄像的缺失,現在可能只有林和我女兒知道事發的真實情況。對此,我將保留追究林的權利。』
謝女士說,陳小朋友仍然休學在家,恢復得不是很好。『我們最關心的是孩子,不想讓孩子再次受到傷害,其他的一切都沒有精力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