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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薇薇對辦案民警說,她今年16歲,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異了,她一直跟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她的記憶裡,父親很少帶自己出去玩,也沒有給自己買過玩具和好吃的東西。特別是父親再婚後,就幾乎見不到他。沒有父母之愛的陳薇薇像一只無舵的小舟隨波逐流,因為爺爺奶奶年紀大了不能掙錢,父親又不給家裡錢,她只好輟學。後來,她只身來到登封市區,經人介紹到一家酒吧打工,後來認識了孫曉健,談起了戀愛。
據陳薇薇的父親陳小旺說,陳薇薇今年四五月份輟學回家後經常出去亂跑,他把她找回家後呆不了幾天就又跑了。兩個月前,陳薇薇從家裡跑出去後一直沒有消息。10月5日晚上,陳小旺和妻子駕車經過登封市區一家美容美發店,意外地看見陳薇薇坐在裡面跟幾個女孩說笑,於是就進去將陳薇薇拉上車,質問陳薇薇在這裡面乾啥。陳薇薇說自己現在登封市區一家酒吧上班,並且在市區租住,晚上沒事跟幾個同學和朋友在這家美容院玩耍。陳小旺不相信,打電話叫來住在市區的姐姐和姐夫,將陳薇薇拉回東金店老家,當著眾人的面讓陳薇薇跪在地上進行毆打,質問她為什麼要在美容院做『小姐』,為什麼要跟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來往。陳薇薇否認自己做『小姐』,並稱跟自己在一起的都是同學和朋友。
6日清晨,陳小旺從屋子裡找來一根鐵鏈子和一把鎖,不顧眾人勸說,將陳薇薇鎖在沙發上,然後帶著妻子、姐姐和姐夫駕車回到登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