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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晨,陳水扁因貪污案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送往臺北看守所。圖為當天入夜後,位於臺北縣土城中新社發 黃少華 攝
11月12日晨,陳水扁因貪污案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此案,創下臺灣前領導人被收押的首例,距陳水扁今年5月20日卸任不到半年。圖為陳水扁被裁定收押後,在臺北地院法警室看板上留下的記錄。
香港《文匯報》綜合報道:陳水扁因為涉及弊案,12日被收押禁見,成為臺灣第一位被收押禁見的卸任『總統』。陳水扁當天上午住進土城的臺北看守所之後,所方經過半個小時准備,依照空號循序編排,排定陳水扁在北所的代號為『2630』,未來陳水扁在臺北看守所內,不會使用名字,只會用這個『2630』的編號稱呼。由於陳水扁表示想住獨居房,不想和其它收容人同住,基於卸任『總統』安全,所方禮遇陳水扁,讓他可以一人獨居。陳水扁進入牢房後就睡覺,一整天飯都沒吃,其律師懮他有意『絕食』。
從11日陳水扁遭特偵組傳喚起,臺北縣警方如臨大敵,調派上千警力進駐臺北看守所周遭管制,並架起鐵馬進行交管。但陳水扁入所前後,北所外卻異常冷清,只有人將鞭炮掛在看守所圍?施放,除圍觀者外,聲援群眾一個都沒有。
看守所未發現扁有外傷
雖然遭裁定羈押禁見,但陳水扁仍然備受禮遇,車隊進入臺北縣境內全程交管一路暢行無阻,十餘輛公務車開進北所時,因腹地不夠大,有些車輛還停在北所門外,陳水扁在早上8時29分抵達看守所。陳水扁沒有被鎖上手銬,法院是基於陳水扁指手臂不適,以及他是前『總統』的安全考慮,決定他不用鎖上手銬。
據了解,陳水扁入獄後,先進行個人物品保管,其寄放的物品包括領帶、皮帶、西裝外套與皮夾。健康檢查時,所方從扁的身體外觀並未發現有外傷,但扁自述右手有拉傷,所方曾詢問是否需要醫療協助,他稱已經有臺大開的藥,血壓139、96也算正常。
後來陳水扁到檢查室接受管理員檢身,扁脫光全身衣物,自行翻耳、張口、翻弄頭發,證明沒有夾帶違禁品,扁還依慣例彎腰半蹲,捏鼻乾咳兩聲,防止肛門夾帶違禁品,扁更翻弄自己的下體給管理員看,纔完成檢身程序。
午餐三菜一湯約4元
接著扁換上『2630』的囚衣,於9時11分在管理員帶領下,前往忠三捨。雖然所方有准備清粥、蔭瓜等早餐,但扁表示,經過一整日的問話和審訊,十分疲累,只想睡覺、不想吃,連所方提供的宗教勵志書籍也沒有拿,倒頭就睡。而他的第一頓午餐菜色,三菜一湯包括炸芋頭丸、培根高麗菜、肉香四色蔬及芋頭粉圓,與一般收容人一樣,並沒有特別禮遇。
據了解,羈押在看守所的犯人,每個月伙食費新臺幣1500元(約300多元人民幣,下同),平均每餐大約新臺幣17元左右(約4元)。
另外,陳水扁原本入住忠三捨二人囚室,但他要求入住獨居房,獲獄方批准,暫時安排他一人到獨居房。
依時起居護衛禮遇暫停
陳水扁住的獨居房大約35呎,有閉路電視24小時監察,如廁、洗澡也會被監視,他要自己擔水用。獄方每日點名5次,第一次是早上6時50分起床,7時半食早餐,8時再點名,12時食午餐,到晚上9時半再點名,就上床睡覺。陳水扁每日有兩次囚室外的活動時間,但只可以一人在走廊散步,不可以與人交談。陳水扁收押後,『國安』局提供的安全護衛禮遇暫時停止。
據了解,陳水扁雖然一直預言自己即將被關,但從其保管物品來看,可能也沒想到預言成真。他入所保管的現金只有新臺幣1萬多元,買水杯、牙膏、牙刷、棉被等花了數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