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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在李代平家搜出大量現金
李代平(右)和蔣發祥(左)同堂受審 本案導讀 2003年,他的『總經理』美夢破滅後,產生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想法,覺得自己應該趁在位時多搞點錢。正是有了這種想法,4年多時間裡,他利用職權,以『擴租』為由,先後套取土地補償款250餘萬元,他在其中涉嫌貪污公款80餘萬元,收受賄賂10萬元。 揭幕:真假路款
2008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檢察院接到村民舉報:龍泉驛區西河鎮黃連村支部書記王頻、主任邱紹華貪污龍星天然氣公司租用土地補償費30多萬元。這起涉農案引起了龍泉驛區檢察院檢察長李偉光的重視,他立即作出部署:由反貪局對此案進行初查,力求從資金的去向人手,查清村民反映問題的真相。
經過縝密初查,黃連村『擴租』土地的內幕漸漸浮出水面。
原來,2006年4月,龍星天然氣公司因開采天然氣,需租用西河鎮黃連村十五組的土地布井,經定點實際丈量,需佔用土地1.5畝左右。西河鎮分管能源的人大副主席陳德纔看准了這次『發財』機會,他找到龍星天然氣公司副總經理李代平,以村民意見大為由,要求天然氣公司多付2畝多土地補償款(每畝9.5萬元),『支持』一下他和黃連村的工作,並承諾事成後給李代平『好處費』。
『有好處費?』李代平也來了興趣。但他一直沒見『實際行動』,只是松口不松手,遲遲不予審批。
陳德纔明白了李副總經理的心意。2006年5月,陳德纔和黃連村村支書王頻,邀請李代平與天然氣公司對外協調處處長曾濤到九寨溝旅游,李代平、曾濤帶上『女朋友』應邀而行。在去九寨溝的路中,王頻給了李代平、曾濤、陳德纔等人各2000元好處費。
錢到果然好辦事。2006年6月,李代平同意虛增租用2畝多土地的補償款給黃連村後,陳德纔和王頻以黃連村『成都市眾合農村經濟合作社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成都龍星天然氣公司順利簽訂租地協議。李代平還安排天然氣公司對外協調處處長曾濤將協議填制好後,在租用土地協議上簽署了『屬實』的意見,並由陳德纔交成都龍星天然氣公司總經理付良友簽字。
2006年7月,龍星天然氣公司按照協議將土地租用款33.25萬元劃撥到黃連村『成都市眾合農村經濟合作社有限公司』的賬戶上。為了把虛增的租地補償款23萬元從村公司賬上提出來,陳德纔和王頻找到陳德纔的哥哥陳寵剛(某建築公司經理)頂名,由黃連村與陳寵剛簽訂了一份假的承建黃連村『黃朝路』的《承建合同》,王頻以付工程款為名義將23萬元提出。
事後,除5萬元交由王頻處理外,陳德纔作為整個事件的『策劃人』,給李代平送去了3萬元,給付良友送去了2萬元,剩下13萬元揣進了自己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