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葫蘆(原告) 上海市二中院供圖
葫蘆兄弟(被告) 上海市二中院供圖(圖片來源:新民網)
曾成功創作知名動畫片《葫蘆兄弟》的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以下簡稱上美廠),昨天和麥德龍商場、汕頭宏裕化妝品公司,就《葫蘆兄弟》的著作權糾紛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庭審。庭間,由於事先已被宏裕公司申請獲得了『葫蘆兄弟』的商標注冊,打算追討100萬元侵權費用的上美廠在舉證、辯論中顯得頗為艱難。
『葫蘆娃』商標產品進賣場作為13集動畫片《葫蘆兄弟》的創作者,上美廠指責宏裕公司在2004年11月,將動畫片中特定的『葫蘆兄弟』形象,連同相應的中英文組合,向國家申請了商標注冊,並在全國范圍銷售以『葫蘆兄弟』為商標的兒童沐浴類產品。今年6月,上美廠在本市麥德龍商場取證購得了單價17.99元的『葫蘆兄弟』牌止癢祛痱金水+香皂套裝產品,並在該產品的外包裝和產品上,發現了多處『葫蘆兄弟』的造型圖案。
結合相關調查線索,上美廠認為麥德龍和宏裕公司對『葫蘆兄弟』的著作權構成了共同侵權,因此要求對方停止產銷、銷毀侵權產品和標識,並共同賠償他們100萬元的經濟損失。
注冊方否認商標抄襲庭審中,宏裕公司完全否認了上美廠的指責。代理人辯稱,他們雖然不否認上美廠曾經創作動畫片的事實,但自己的商標並非抄襲動畫片中的『葫蘆兄弟』,而是和上美廠一樣,是取材於中國民間傳說,由自己獨創的商標形象。例如,商標中的『葫蘆兄弟』是『杏仁眼、豆瓣眉、小圓鼻,上穿平整的短褂,沒有胸部的細節』,而動畫片中的『葫蘆兄弟』則是『四方眼、刀形眉、鷹鉤鼻,上身是赤膊短褂,能清晰分辨胸肌和乳頭』……
宏裕公司還向法庭表示,自本案訴訟時為止,他們只生產了一批印有『葫蘆兄弟』商標的沐浴套裝,而且全部供給了上海的麥德龍商場,總量不到3000套,價值約5萬元,因此即便構成侵權,也不可能對上美廠造成100萬元的經濟損失。
麥德龍則辯稱,商場在決定銷售涉案的沐浴套裝時,已經嚴格審查了廠家的生產許可、商標注冊等關鍵的資料,作為商場,他們已盡到了審慎義務。而且事實證明,廠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文件都是國家核准的,因此,在已及時停止銷售涉案的沐浴套裝的前提下,麥德龍不應對上美廠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庭審三方同意接受調解記者發現,由於種種原因,上美廠錯失了在商標申請公告期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所以他們對『葫蘆兄弟』的商標侵權需要經過繁瑣、漫長的行政渠道纔能得到結果。受制於此,上美廠在舉證兩被告侵權的過程中,為了避開對方目前握有合法商標的己方軟肋,而顯得非常艱難。
也許是感覺到各自都有明顯的弱點。昨天的庭審以三方同意接受法院調解暫告段落,而調解或判決結果,也將由市二中院擇日宣判。